每日經濟新聞 2018-06-05 17:09:16
《通知》明確,市區戶籍居民家庭擁有一套住房的,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自權屬登記之日起未滿2年或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網備時間未滿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每經編輯|梁秋月
6月5日,徐州廣播電視臺官方微信“無線徐州”發布消息,江蘇徐州市人民政府發布《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完善市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意見的通知》,其中對相關商品房上市買賣時間及商品房的相關銷售行為進行明確。
無線徐州微信截圖
《通知》中明確規定,將設置已購商品住房限制交易年限。市區戶籍居民家庭擁有一套住房的,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以下同)自權屬登記之日起未滿2年或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網備時間未滿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市區戶籍居民家庭擁有二套住房及以上、非市區戶籍居民家庭擁有一套住房及以上的,商品住房自權屬登記之日起未滿3年或者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網備時間未滿6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通知》還要求,加強房地產市場銷售行為監管,嚴肅查處不執行備案管理政策、不實行明碼標價等擾亂房地產市場等行為。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和現售備案的商品住房,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不得分批次銷售;加強房地產市場聯合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違規預售、捂盤惜售、惡意宣傳炒作、炒賣房號、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
同時,《通知》提及,徐州市區2018年住宅用地出讓8000畝左右。其中,主城區在今年已經供應2300畝住宅用地的基礎上,將進一步投放2200畝,確保今年主城區住宅用地供應不低于4500畝;銅山區、賈汪區住宅用地供地不低于3500畝。
在國家統計局發布的4月份全國70個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情況,徐州環比上月上漲0.8%。另據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中國社科院城市與競爭力研究中心項目組發布的2018年4月141個主要城市大數據房價指數(BHPI)中位數顯示,徐州以10000元/平方米的單價,居全國城市房價水平第54位。
文件全文如下:
徐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
徐政辦發〔2018〕89號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完善市區房地產市場
平穩健康發展意見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徐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城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公司),市各直屬單位:
為引導住房合理消費,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現就完善市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意見通知如下:
一、增加住宅用地供應規模
有針對性增加住宅用地有效供給,平衡區域住宅用地供應,市區2018年住宅用地出讓8000畝左右。主城區在今年已經供應2300畝住宅用地的基礎上,將進一步投放2200畝,確保今年主城區住宅用地供應不低于4500畝;銅山區、賈汪區住宅用地供地不低于3500畝。嚴格執行土地利用動態巡查制度,加大住宅用地開發建設督查力度,加快商品住房建設和上市節奏,盡快形成市場有效供給,滿足市場需求,穩定市場預期。
二、加強商品住房價格監管
嚴格實施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備案制度,完善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備案管理辦法,積極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根據市場情況科學合理定價,防止商品住房價格不合理上漲;加強房地產市場銷售行為監管,嚴肅查處不執行備案管理政策、不實行明碼標價等擾亂房地產市場等行為。
三、完善商品住房限制交易政策
市區戶籍居民家庭擁有一套住房的,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以下同)自權屬登記之日起未滿2年或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網備時間未滿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市區戶籍居民家庭擁有二套住房及以上、非市區戶籍居民家庭擁有一套住房及以上的,商品住房自權屬登記之日起未滿3年或者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網備時間未滿6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商品住房出售人在出售房屋時應提供不動產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居民家庭住房狀況證明》。
四、加強商品房預(銷)售管理
商品住房項目建設規模在4萬平方米以上的,每次申請商品房預售許可和現房銷售備案的建筑面積原則上不低于4萬平方米(尾盤除外)。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和現售備案的商品住房,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不得分批次銷售。加強房地產市場聯合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違規預售、捂盤惜售、惡意宣傳炒作、炒賣房號、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
五、加快定銷房和人才公寓建設
進一步落實好土地、財稅、金融等支持政策,加大定銷房建設力度,完善配套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增加棚改拆遷實物安置比例,緩解市場住房需求。加強人才公寓建設,有效解決引進人才住房問題,鼓勵和吸引高層次人才來我市創業創新。盡快完善《萬科人才公寓銷售實施細則》,加快啟動和推進已建人才公寓銷售工作。
六、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是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責任主體,要進一步強化“四個意識”,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認真分析研判房地產市場形勢,因城施策,加強市場調控,嚴格市場監管,穩定市場預期,確保房地產市場穩定運行。
本意見自6月10日起實施。
徐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5月31日
(消息來源:徐州廣播電視臺官方微信 wifixz0516)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