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3-15 10:22:21
對于中國存托憑證(CDR)推出時間表,證監會副主席閻慶民15日表示將很快推出。此前,閻慶民也曾表示,對于海外新經濟企業回歸適合發行A股IPO還是采用CDR的方式,他認為CDR的方式更合適,這也是國際慣例。
證監會副主席閻慶民15日在人民大會堂對記者表示,CDR主要是解決兩地的法律管轄不一樣,解決跨境監管等問題,有利于已經海外上市和從海外退市的企業回A。
對于CDR推出時間表,他表示:“這個很快,會選擇一批新經濟的企業,一些獨角獸企業。”對于如何判斷“獨角獸”企業名單,閻慶民指出,這需要多個部委共同篩選,科技部、工信部等相關部門會給出技術參數,要達到才行。
他還表示:實際上現在A股已經迎來了一些新經濟企業,例如富士康,未來還有很多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企業等。
2月28日,360在上交所召開重組更名暨上市儀式,正式完成登陸A股的借殼之旅,這也被市場認為正式打破了2016年之后中概股回歸A股的僵局。在這種背景下,利用CDR迎接優質企業回歸A股的討論開始出現。
當日多家媒體報道稱,監管層對券商作出指導,生物科技、云計算、人工智能、高端制造四個行業若有“獨角獸”,立即向發行部報告,符合相關規定者可以實行“即報即審”,以大力支持新經濟企業。
報道提到,新經濟企業直接在A股IPO仍有困難,發行中國存托憑證(CDR)可能是一種辦法。
所謂CDR,指的是在境外(包括中國香港)上市公司將部分已發行上市的股票托管在當地保管銀行,由中國境內的存托銀行發行、在境內A股市場上市、以人民幣交易結算、供國內投資者買賣的投資憑證,從而實現股票的異地買賣。
3月6日,21世紀經濟報道提到,從幾家中字頭券商處了解到,監管層近期已在同市場機構一起研究以CDR制度承接BATJ等優質海外上市中概股回歸國內資本市場的可能性。
同在3月6日,閻慶民也曾表示,對于海外新經濟企業回歸適合發行A股IPO還是采用CDR的方式,他認為CDR的方式更合適,這也是國際慣例。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閻慶民當時表示,在支持新經濟方面,將會考慮一系列制度創新。例如,可能會對盈利要求進行調整,綜合看公司發展的“技術參數”是否跟產業未來發展一致。對于同股不同權的境外上市企業回歸A股,也可能會作出制度安排。另外,閻慶民還表示,新經濟企業的認定標準還需要各部門研究確定。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中國證券網、華爾街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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