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 2017-08-04 10:36:02
最近一段時間,有關債轉股的話題再度獲得業界關注。央行副行長范一飛也在近日公開表示,債轉股已從試點實施階段轉入成規模推廣階段。
去年10月份,國務院發布《關于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指導意見》以及《關于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實行債轉股的方式是由各大銀行籌備成立資產管理公司,專門從事債轉股業務。截至目前,已有多家上市銀行以及上市企業獲得試點資格。
“對于參與債轉股的上市銀行來說,債轉股可以將不良資產以更加合理的價格出售給資產管理公司。”8月3日,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上市銀行通過自身資產管理公司,可以使銀行在處置不良資產過程中,獲得更優、更合理、更市場化的價格,有助于上市銀行減輕潛在風險暴露之后的壓力。如果未來市場環境好轉且企業情況健康,資產管理公司可以通過二級市場將股權轉讓,有利于上市銀行獲得更大的回報。
英大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大霄昨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債轉股可以拉長上市銀行的還款周期,以便上市公司可以用更長的周期來抵御市場風險。此外,上市銀行通過債轉股可以加快對不良資產的處置,有利于化解金融風險,使經濟平穩運行有正面的作用。
有統計數據顯示,已簽約債轉股企業,是上市公司或下屬企業有上市公司的企業個數占比達82.14%,其余沒有上市平臺公司的也多數有上市預期,這些企業具有較強的融資能力,一般為行業或地方龍頭企業,盈利能力較強,但杠桿率高、短期債務壓力較大。
溫彬認為,對于杠桿率較高、財務負擔較重的上市公司,通過債轉股的方式使其不再需要償還本金和利息,有利于上市公司減輕財務壓力,保持正常的經營狀態。此外,上市公司將債權轉為股權后,資產管理公司成為上市公司階段性持股股東,在對上市公司經營管理以及戰略決策中可以發揮更大的作用。
見習記者 孟 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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