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7-08-04 07:50:02
8月3日,每經小編(微信號:nbdnews)在北京市住建委網站了解到,《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意見。
北京擬推的“共有產權住房”對急需購買第一套住房的剛需家庭來講無疑是一個重磅好消息。所謂“共有產權住房”,簡單講就是政府和購房人各持有一定比例的產權,政府再將自己持有的產權部分的使用權暫時讓渡給自住的購房人。這樣對于中低收入家庭來說,就可以以低于市價的便宜價格買到屬于自己的住房。
可以想象,如此優厚的使用條件,必然會對購房資格作出嚴格的限定,以便讓福利真正落到剛需的人手中。比如《辦法》規定,單身者必須年滿30歲才能申請,就讓很多評論網友“著急”了。
不過每經小編(微信號:nbdnews)也注意到,《辦法》中規定,“新北京人”分配的房源不少于30%。“北漂”聽到這個消息,應該感到很高興吧。
每經小編(微信號:nbdnews)注意到,共有產權住房的申請條件有著相當嚴格的規定。
1.申請人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申請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
2.申請家庭應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條件且家庭成員名下均無住房。
3.單身家庭申請購買的,申請人應當年滿30周歲。
符合上述條件的家庭也只能購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
同時《辦法》中規定了4種情形,不得申請購買共有產權住房:
1.申請家庭已簽訂住房購買合同、征收(拆遷)安置房補償協議的。也就是說已經有房的家庭不能申購共有產權住房。
2.申請家庭有住房轉出記錄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離異后單獨提出申請,申請時點距離婚年限不滿三年的。
4.申請家庭有違法建設行為,申請時未將違法建筑物、構筑物或設施等拆除的。
另外還有一條重要規定是,申請家庭放棄選定住房或選定住房后未簽訂購房合同,累計兩次及以上,3年內不得再次申購共有產權住房。
至于政府和購房家庭分別占有多少比例的產權,《辦法》對此也有明確指示。
首先一個大前提是,共有產權住房項目的銷售均價,應低于同地段、同品質普通商品住房的價格,以項目開發建設成本和適當利潤為基礎,并考慮家庭購房承受能力等因素綜合確定。
銷售均價在土地供應文件中予以明確。開發商依據銷售均價,結合房屋樓層、朝向、位置等因素,確定每套房屋的銷售價格,價格浮動范圍為±5%。
《辦法》中指出,購房人產權份額,參照項目銷售均價占同地段、同品質普通商品住房價格的比例確定。
簡單來說,就是以該項目周邊同地段、同品質普通商品住房價格來計算,共有產權房供地時定的價格占其多大的比例,購房人的產權份額就占多大比例。
舉個例子,某個共有產權住房,供地的時候確定將來的銷售均價為3萬元/平方米,在搖號、選房時該項目周邊同地段、同品質的普通商品住房價格是4萬元/平米的話。那么這種情況下,購房人占有的產權份額就是75%,另外25%則是政府占有的產權份額,由市級或區級機構代持。
共有產權住房能否出租和出售,一定是大家關注的話題。每經小編(微信號:nbdnews)注意到,關于住房收益的處分權《辦法》規定,已購共有產權住房用于出租的,所得租金收入按照購房人與代持機構所占房屋產權份額比例進行分配。
那么購房家庭通過購買“共有產權住房”解決住房剛需之后,能否將住房產權轉換為完全自有或者作為商品房出售,也是大家普遍關心的問題。
《辦法》規定,共有產權住房購房人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的,可按市場價格轉讓所購房屋產權份額。
這里分為三種情況:
1.購房人向原分配區住建委(房管局)提交上市申請,明確出售價格。同等價格條件下,代持機構可優先購買。
2.代持機構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購房人可在代持機構建立的網絡服務平臺發布轉讓所購房屋產權份額信息,轉讓對象應為其他符合共有產權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
3共有產權住房購房人和代持機構經協商一致,可共同向其他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條件家庭轉讓房屋。新購房人取得商品住房產權。購房人和代持機構按照所占產權份額獲得轉讓總價款的相應部分。
另外,購房人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也可按市場價格購買政府份額后獲得商品房產權。
造福剛需族,新北京人分房不少于30%
根據北京日報報道,北京市住建委一位負責人指出,
“共有產權住房政策,通過實行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產權方式,政府將其持有的部分產權的“使用權”讓渡給首次購房人,進一步降低了房屋出售價格,最大限度支持夾心層首次購房需求,滿足無房家庭住房剛需,政府和老百姓一起努力解決住房困難。”
同時,《辦法》還對漂泊在首都艱苦打拼的“北漂”族們有著特別的照顧。《辦法》指出,
“各區人民政府根據共有產權住房需求等情況合理安排共有產權住房用地,用于滿足本區符合條件的居民家庭及重點人才居住需求。
其中,滿足在本區工作的非本市戶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應不少于30%。”
每經編輯 鄭直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央視財經、京房字、北京日報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