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7 22:18:31
【廣東降低企業用地成本,出讓期限由50年縮減至20年】廣東省國土資源廳17日舉行新聞發布會稱,將縮減工業用地出讓期限,將國家規定的最高50年,變為原則上不超過20年。此外,廣東還規定,對于采取先租后讓方式使用土地的,設置了“2+3”的五年基建、投產租賃期和N年的出讓年期,每一個使用期內均需通過驗收評估后方可進入下一個使用期。(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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