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綜合 2017-06-04 15:01:03
這兩天,武漢某高校女博士機場打人事件引發熱議。根據媒體報道,法航將此人列入黑名單,全球范圍拒絕承運。湖北空港實業發展公司相關負責人說,機場地服已在向中國民航局申請將這名旅客列入中國民航黑名單旅客。
(圖片來源:監控截圖)
好奇:究竟什么是民航黑名單?
武漢天河機場地服公司副總經理章春敏表示,民航局其實沒有明確的黑名單制度,但有一個去年2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根據此管理辦法,中航協定期從民航局獲取不文明行為旅客信息,記錄信息保存期限為一年至兩年,自信息核實之日起計算。
中航協對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實行動態管理,定期向航空公司、中航信等單位告知記錄信息。航企可以通過這些信息,經過相應程序或要求作為建立黑名單的數據來源之一。
據了解,所謂的航企黑名單,其實是航空公司內部的一種管理方式。當某旅客的不文明行為被錄入后,各航空公司經過后臺分析和判斷,可能將此作為依據,旅客乘坐航空器可能受到一定影響,但也可能不作依據。
也就是說,航企黑名單由一些航空公司根據各方面情況自行決定,對進入名單的乘客采取限制和懲戒措施。
法航總部還未確定
是否對打人女博士全球拒載
對于一些媒體報道的法航將在全球范圍永久拒載這位不文明乘客,章春敏說,其實并非如此。目前法航方面的反饋是,此人將被法航在中國大陸的9條航線拒絕承運,法國總部在對機場視頻等材料判斷分析后,才會決定對該人僅為中國大陸拒載還是全球拒載。而且歐洲的航空公司一般不會永久拒載,會根據個人征信記錄等情況到下一評估周期重新確認。
究竟哪些行為
會上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
今年5月10日,中航協對外公布了第七批、第八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名單,分別有14名和19名旅客因為乘機不文明行為被記錄,加上此前發布的六期不文明行為記錄名單中包括的73名旅客,迄今已經有106名旅客進入該名單,其中包括各種類型。
異想天開型:謊稱炸彈、謊稱攜帶管制器具。
脾氣暴躁型:扔砸充電寶、拒不配合工作人員檢查、與其發生口角乃至肢體沖突的。(充電寶是無辜的啊?。?/p>
業務繁忙型:機上使用手機,擾亂客艙安全秩序。
探索冒險型:沖闖控制區、擅自進入機坪。
自己動手型:擅自打開或欲打開飛機安全門。(這是要上天啊?可是你不已經在天上了嗎?)
……
小編查閱了這幾批名單發現,原來這才真是形形色色的彪悍人生。
上了不文明行為記錄,會有哪些懲戒?不服怎么辦?
根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第五條規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實施動態管理,記錄期限自信息核實之日起計算。已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但未受到行政處罰的,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一年;受到行政處罰的,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二年。”
如果航企據此記錄,將旅客同時列入自己的黑名單,旅客購票、乘坐航空器等將受到一定影響。
此外,如果不服被上榜,可以申訴。
《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第七條就規定:“旅客對列入不文明行為記錄有異議的,可向中航協提交異議申訴,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中航協自收到旅客異議申訴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做出答復。異議處理期間,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的管理不受影響。”
新聞鏈接 逾百人進入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名單
5月10日,中國航協對外發布了第七批、第八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名單,分別有14名和19名旅客因為乘機不文明行為被記錄,加上此前發布的六期不文明行為記錄名單包括的73名旅客,迄今已經有106名旅客進入該名單。
第七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
1.2016年8月1日,孫某乘坐CZ6396次航班,翻動他人背包并盜竊900元人民幣,擾亂客艙安全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15日處理。根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二年。
2.2016年8月2日,梁某乘坐MU2266次航班,打開機翼緊急出口蓋板,并拉動蓋板內的滑梯控制把手,造成滑梯控制開關無法復原,導致航班延誤,嚴重擾亂航空運輸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刑事拘留(移交司法機關,法院判決強制醫療已送院治療)處理。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15日處理。根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二年。
3.2016年8月3日,劉某在國內安檢通道內聲稱有炸彈,嚴重擾亂安檢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10日處理。根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二年。
4.2016年8月10日,周某乘坐3U8553次航班,在飛行中多次使用手機,擾亂客艙安全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罰款500元的處理。根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一年。
5.2016年8月11日,吳某乘坐CZ6707次航班,在下機等待過程中,擅自打開機翼上的安全門,造成后續航班延誤,嚴重擾亂航空運輸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15日的處理。根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二年。
6.2016年8月12日,劉某乘坐3U8890次航班,毆打四川航空公司員工,致使該員工右耳鼓膜穿孔,嚴重擾亂航空運輸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7日并處罰款200元的處理。根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二年。
7.2016年8月13日,許某乘坐ZH9512次航班,在接受安全檢查時,與安檢工作人員發生口角,謊稱自己身上有炸彈,嚴重擾亂航空運輸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罰款500元處理。根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一年。
8.2016年8月13日,蘇某與國航工作人員發生爭吵,推倒柜臺內的兩臺電腦顯示器并造成損壞,導致售票柜臺不能正常工作,嚴重擾亂航空運輸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理。根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二年。
9.2016年8月15日,鄒某在安檢通道內與工作人員發生爭執,并阻礙安檢正常運行,嚴重擾亂航空運輸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200元的處理。根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二年。
10.2016年8月20日,張某乘坐CZ3198次航班,在登機時阻擋航空器,擾亂航空運輸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理。根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二年。
11.2016年8月28日,梅某乘坐KN5855次航班,在安檢通道過安檢時,與工作人員發生口角且有肢體沖突,擾亂航空運輸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罰款300元的處理。根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一年。
12.2016年8月28日,張某乘坐CA4169次航班,在飛機后艙門擅自移動艙門設施,作勢要打開艙門,被機組人員及時控制,嚴重擾亂客艙安全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15日的處理。根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二年。
13.2016年8月29日,李某乘坐CA1622次航班,在飛機下降過程中使用手機,乘務人員多次勸阻拒不配合,擾亂客艙安全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罰款500元的處理。根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一年。
14.2016年8月30日,張某乘坐HU7660次航班,謊稱身上有炸彈,導致安檢通道關閉,嚴重擾亂航空運輸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7日的處理。根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二年。
第八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
1.2016年9月1日,孫某乘坐MU2473次航班,在航班飛行過程中違規使用手機且不聽勸阻,態度蠻橫,擾亂客艙安全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5日處理。根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二年。
2.2016年9月1日,李某乘坐ZH9876次航班,謊報托運行李內有炸彈,嚴重影響航空運輸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5日處理。根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二年。
3.2016年9月2日,楊某乘坐SC4910次航班,楊某在航班飛行過程中使用手機且接聽電話,多次勸阻無效,擾亂客艙安全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罰款500元處理。根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一年。
4.2016年9月5日,劉某乘坐HU7209次航班,過檢時因攜帶無標識的充電寶被工作人員攔下,其將充電寶砸在安檢現場,導致安檢通道暫停查驗工作,擾亂安檢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5日處理。根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二年。
5.2016年9月6日,蘭某乘坐CA4216次航班,安檢時拒不配合工作人員檢查,堵塞通道,導致安檢通道關閉約5分鐘,擾亂安檢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10日處理。根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二年。
6.2016年9月13日,劉某乘坐HU7769次航班,擾亂安檢現場秩序,造成通道堵塞,擾亂安檢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罰款500元處理。根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一年。
7.2016年9月14日,王某和李某二人乘坐CA1915次航班,不聽從工作人員勸阻,擅自進入機坪,擾亂機坪正常秩序。對上述違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5日處理。根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上述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二年。
8.2016年9月15日,劉某乘坐3U8852次航班,在安檢通道謊稱包里有炸彈,安檢通道關閉,嚴重擾亂航空運輸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5日處理。根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二年。
9.2016年9月19日,馬某和溫某二人乘坐KN5812次航班,沖闖控制區,多次勸說仍執意不離開,嚴重擾亂航空運輸秩序。對上述違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10日處理。根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上述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二年。
10.2016年9月19日,陳某、謝某和陳某三人乘坐KN5812次航班,沖闖控制區,多次勸說仍執意不離開,嚴重擾亂航空運輸秩序。對上述違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7日處理。根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上述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二年。
11.2016年9月20日,田某乘坐CZ3791次航班,在航班飛行過程中使用手機,不聽機組人員勸阻,擾亂客艙安全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罰款500元的處理。根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一年。
12.2016年9月21日,吳某乘坐KY8215次航班,在航班飛行過程中使用手機,多次勸阻無效,擾亂客艙安全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罰款200元的處理。根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一年。
13.2016年9月22日,李某乘坐CZ3890次航班,在登機進入艙門被乘務長詢問隨身攜帶物品情況時,其謊稱有炸彈,該航班客艙進行清艙,嚴重擾亂航空運輸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理。根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二年。
14.2016年9月24日,魏某乘坐HU7040次航班,安檢時謊稱包里有槍,安檢通道關閉,嚴重擾亂航空運輸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罰款200元的處理。根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一年。
15.2016年9月28日,劉某乘坐KN5526次航班,在航班飛行過程中未關閉手機,乘務員多次勸阻無效,且與安全員發生爭執,擾亂客艙安全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罰款500元的處理。根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一年。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人民日報(作者:林琳、田豆豆),中國航協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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