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31 15:38:53
央行發布內地與香港債券市場互聯互通合作管理暫行辦法征求稿,其中提到,其中提到:債券“北向通”投資標的為銀行間債市所有券種。“北向通”沒有投資額度限制。境外投資者可使用自有人民幣或外匯投資。使用外匯投資的,在其投資的債券到期或賣出后,原則上應兌換回外匯。“北向通”下的資金兌換納入人民幣購售業務管理。央行、外管局等將防范利用“北向通”進行違法違規套利套匯等活動。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