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網 2017-01-20 16:40:51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表示,證監會發布修訂完善發行審核工作的預約接待規定,完善溝通制度,提高溝通效率。
一是明確了溝通事項,對需要當面溝通的事項可以當面溝通,反饋意見的重大問題需要當面進行解釋說明,咨詢政策和審核標準和需要當面溝通的其他情況。其他問題鼓勵通過電子郵件、電話形式溝通。對于與發行業務無關的來訪,明確不屬于溝通范圍。
二是強化溝通規范。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在辦公場所進行雙人見面溝通。來訪人數原則上不超過3人。
三是強調溝通服務要求。要求服務人員接待來訪者要及時、熱情。對于一般問題通過郵件、電話形式及時進行溝通答復。
張曉軍表示,高效便利的溝通機制的形成需要多方共同努力,作為發行審核部門會最大限度的滿足發行人的需求。希望相關機構遵守溝通接待規定,避免不必要禮節性的來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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