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 2017-01-19 10:47:58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9日凌晨以證據不足為由,決定不對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镕簽發逮捕令。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9日凌晨以證據不足為由,決定不對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镕簽發逮捕令。
法院方面經過近15個小時審議后,當天決定駁回特別檢察組針對李在镕提出的批捕請求。法院方面認為,由于證據不足以及核心事項尚有爭論,現階段批捕李在镕的理由不成立,批捕不必要也不妥當。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作出這一決定后,李在镕在當地時間19日凌晨5時(北京時間19日凌晨4時)左右從首爾一家拘留所被釋放。
負責調查“親信干政”事件的特檢組16日向法院申請對李在镕的逮捕令,指稱李在镕涉嫌行賄、挪用公款以及作偽證。李在镕18日接受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審訊,后在檢方陪同下前往首爾一家拘留所,等待法院就是否批捕作出決定。
據韓國媒體報道,特檢組申請批捕李在镕引發韓國商界憂慮。一名商界人士稱,由于韓國多家大企業被牽扯入“親信干政”事件調查,商界擔心李在镕被申請批捕“只是一個開始”,特檢組將把調查觸角逐一伸向涉案企業,繼而對韓國企業在國際市場的聲譽造成影響。
據報道,特檢組指稱李在镕向“親信干政”事件核心人物崔順實行賄430億韓元(約合2.5億元人民幣),并懷疑三星在李在镕指示下向崔順實提供資金支持,以換取政府對三星物產和第一毛織兩家公司合并的支持。李在镕方面稱,三星為崔順實提供資金是受到總統樸槿惠施壓的“不得已選擇”,三星沒有從中獲利。
李在镕是三星電子會長李健熙的獨子。上述并購案涉及三星兩家子公司,被認為對李在镕穩固三星集團繼承權和獲取經營權至關重要,也是特檢組對于“親信干政”事件的調查焦點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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