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 2017-01-12 15:46:45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創新政府配置資源方式的指導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在維護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前提下,支持各地區在新型城鎮化、國資國企改革、區域性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房地產稅、養老和醫療保障等方面探索創新。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創新政府配置資源方式的指導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其中提到改革目標為:創新政府配置資源方式,自然資源方面要以建立產權制度為基礎,實現資源有償獲得和使用;經濟資源方面(主要指金融類和非金融類經營性國有資產)要突出國有資本的內在要求,明確委托代理關系的制度安排,建立健全國有資本形態轉換機制;社會事業資源方面(主要指非經營性國有資產)要引入市場化手段和方法,實現更有效率的公平性和均等化,促進公共資源配置更高效、更公平、更可持續。
到2020年,公共資源產權制度進一步健全,形成合理的資源收益分配機制,資源所有者權益得到進一步保障;行政性配置范圍進一步厘清,結構進一步優化,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明顯增強;以目錄管理、統一平臺、規范交易、全程監管為主要內容的新型資源配置體系基本建立,資源配置過程公開公平公正,公共資源配置的效益和效率顯著提高。
意見還提出,鼓勵開展改革探索。創新政府配置資源方式涉及面廣,情況復雜,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積極開展改革探索,建立健全有效推進改革的問責、容錯和糾偏機制。在維護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前提下,支持各地區在新型城鎮化、國資國企改革、區域性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房地產稅、養老和醫療保障等方面探索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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