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7 01:23:15
一位不愿署名的環保部專家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當前,企業逃避環境責任不是個案,環境違法情況普遍。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李彪
◎每經記者 李彪
6月16日,環保部通報2014年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8家中央企業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查及對《“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年度落實檢查情況,對總量減排工作中存在突出問題的地方和企業開出罰單。
據環保部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司司長劉炳江介紹,河北秦皇島、遼寧營口、湖南張家界、山東濱州及中國化工集團公司、山東魏橋創業集團有限公司暫停審批相關建設項目環評。同時,對北京通州區次渠污水處理廠、國電東北電力有限公司等25家企業掛牌督辦,責令限期整改。
一位不愿署名的環保部專家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當前,企業逃避環境責任不是個案,環境違法情況普遍。
中國化工集團超排問題突出
“十二五”漸入尾聲,完成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的任務并不輕松。為了確保“十二五”時期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任務順利完成,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的基礎上,環保部進一步羅列了年度完成的重點減排項目。但是,從近兩年的年度任務完成情況看,仍然有不少地方和企業“拖后腿”。
在16日的通報中,劉炳江指出,經核實,仍有少數地方和企業在總量減排工作中存在突出問題。
環保部決定,對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未按目標責任書落實、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嚴重滯后、收費政策落實不到位,或未按期完成掛牌督辦整改任務的河北秦皇島、遼寧營口、湖南張家界3城市,自公布之日起暫停審批新增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的建設項目環評;對未完成年度減排目標,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燃煤機組脫硝設施建設嚴重滯后、超標排放問題突出的山東濱州市,自公布之日起暫停審批除節能減排及民生項目之外的建設項目環評。
同時,對目標責任書重點項目未按要求在2014年底前投運并達到規定脫硫效率的,或所屬企業脫硫脫硝設施建設普遍滯后、超標排放問題突出的中國化工集團公司、山東魏橋創業集團有限公司,自公布之日起暫停審批新增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的建設項目環評。
上述環保部專家稱,暫停審批新建項目環評是一種倒逼措施,對于緩解總量減排不達標的問題具有積極作用,該措施也已寫進新《環保法》中。
16家企業被追繳排污費
環保部決定,對污水處理設施未按要求建設運行的北京通州區次渠污水處理廠、河北保定市溪源污水處理廠、河北滄州市運西污水處理廠、山西晉中市壽陽污水處理廠、遼寧鞍鋼西大溝污水處理廠、上海奉賢東部污水處理廠、安徽池州市城東污水處理廠、江西南昌市瑤湖污水處理廠以及湖北天門市黃金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等9家企業掛牌督辦,責令其6個月內完成整改任務。
脫硫脫硝設施未按要求建設運行、超標排放等問題,在一些中央企業中表現突出。
劉炳江介紹,將對脫硫脫硝設施未按要求建設運行、污染物超標排放的國電東北電力有限公司、大同煤礦集團大唐熱電有限公司和同達熱電有限公司、大連市熱電集團有限公司、廣東粵電集團有限公司、江蘇華爾潤集團有限公司、新疆華泰重化工有限公司和中泰化學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吉林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宣化鋼鐵公司、吉林油田熱電廠、鄭州新力電力有限公司、湖北武漢乙烯公司、陜西韓城第二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新疆神火煤電有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兵團農六師煤電有限公司、兵團天富熱電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企業掛牌督辦,責令限期整改,追繳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污費,其中享受環保電價補貼的,由所在地價格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近兩年華電、神華、中石油等多家央企子公司不止一次因脫硫設施不正常運行、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被處罰。
企業逃避環境責任不是個案,對排污企業來說,逃避責任就是逃避環境治理成本,該環保部專家稱,新《環保法》實施后這一情況會有所好轉。此外,地方政府應敢于環保執法,保證環境執法的獨立性和嚴肅性,這樣,環境違法問題才能得到很好解決。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