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5-05-07 16:29:06
各財產保險公司應于2015年6月1日前,停止使用黑龍江、山東、廣西、重慶、陜西和青島等6個保監局所轄地區現行商業車險條款、費率,并按照保監會相關規定,及時擬訂、報批新商業車險條款和費率。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黃俊玲
每經記者 黃俊玲 發自北京
5月7日,中國保監會對外發布了《中國保監會關于商業車險改革試點地區條款費率適用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會表示,為深入推進改革相關工作,各財產保險公司應于2015年6月1日前,停止使用黑龍江、山東、廣西、重慶、陜西和青島等6個保監局所轄地區現行商業車險條款、費率,并按照保監會相關規定,及時擬訂、報批新商業車險條款和費率。
今年以來,為積極推動商業車險改革,保監會先后發布了《關于深化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和《中國保監會關于印發〈深化商業車險條款費率管理制度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提出了商業車險改革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此外,今年3月,中國保險業協會也對外發布了《2014版商業車險示范條款》,相比現行的條款,《2014版商業車險示范條款》做了多項重大改變,此前在社會上備受爭議的“高保低賠”、“開車撞了自家人”不賠等問題,都有了解決方案。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獲悉,此次商業車險改革的工作步驟分為三個階段:試點準備階段、試點實施階段、試點推廣階段。
在試點準備階段,以黑龍江、山東、青島、廣西、陜西和重慶等6個地區為商業車險改革試點地區。自今年4月1日起,經營商業車險業務的財產保險公司向中國保監會申報商業車險條款費率,并執行相關監管規定。經中國保監會批準,試點地區財產保險機構可使用新的商業車險條款費率。原商業車險條款費率停止使用。今后,再根據試點的情況推向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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