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5-03-28 19:49:42
根據*ST國恒3月16日公告的自查階段性結果,發現了2000萬元逾期借款的存在。這對于徘徊退市邊緣的*ST國恒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
每經編輯 李卓
每經記者 李卓 發自北京
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分別于2011年7月20日、2012年8月21日、2014年5月21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調查通知書》、被立案調查的*ST國恒(000594),在2014年7月,因2011、2012、2013年連續三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已經被深交所決定自2014年7月17日起暫停上市。
今年1月,*ST國恒披露業績預告修正公告,預計公司2014年實現盈利約500萬元至1000萬元。可是雖然實現扭虧,退市陰影依然揮之不去。
2011年7月20日,因公司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的規定,*ST國恒第一次被證監會立案稽查。
2012年8月21日,因公司未依法披露涉訴等事項,涉嫌違反相關證券法律法規的規定,*ST國恒再次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
隨后在2014年2月24日,公司發布《關于收到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以下簡稱“事先告知書”),披露上述兩次被立案調查結果。
事先告知書認為,公司2009年年報所述的投入羅岑鐵路項目資金中有29200萬元未投入羅岑鐵路項目;公司2010年半年報、2010年年報、2011年半年報、2011年年報所述的投入羅岑鐵路項目資金中有49500萬元未投入羅岑鐵路項目;公司2012年半年報所述的投入羅岑鐵路項目資金中有49550萬元未投入羅岑鐵路項目。
事先告知書還認為,2011年10月至2012年7月,公司涉訴標的累計達48735.60萬元,按照深交所相關規定,公司2012年8月8日達到披露重大訴訟的時點,但公司未及時進行信息披露。另外,公司2012年半年報中因轉讓子公司北京茂屋股權而實現的3891萬元收益屬虛構。事先告知書同時披露了證監會對公司及相關時任責任人擬做出的相關處罰和處理。
2014年5月21日,因公司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ST國恒第三次被立案調查,至今仍在調查中。
今年3月11日,爛賬纏身的*ST國恒再次發布兩則涉訴公告,涉案金額總計1150萬元。
3月12日,公司同時再次發布《關于存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提示性公告》稱,公司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目前正在被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改革完善并嚴格實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見》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的有關規定,如公司存在或涉嫌存在欺詐發行或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公司股票將被深圳證券交易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隨后,根據*ST國恒3月16日公告的自查階段性結果,發現了2000萬元逾期借款的存在。這對于徘徊退市邊緣的*ST國恒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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