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5-01-09 09:52:19
每經記者 宋戈 實習記者 余強
今日(1月9日),*ST銳電(601558,收盤價3.24元)發布公告稱,公司于1月8日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由于公司在2011年年報中通過制作虛假吊裝單提前確認收入的方式,虛增當年利潤2.78億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37.58%),證監會擬對公司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處以60萬元罰款,并對公司部分人員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證監會稱,華銳風電2011年年報通過提前確認的方式虛構營業收入、虛增利潤的事實至為明顯,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第六十三條關于“發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規定,構成了《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違法行為。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證監會擬決定:對華銳風電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華銳風電時任相關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其他相關人員給予警告、罰款處罰。此外,依據《證券市場禁入規定》相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擬對部分人員采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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