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5 00:55:00
昨日,市場傳聞銀監會下發管理辦法,允許理財資金投向股市。隨后有銀行人士向記者證實該辦法與理財資金進入股市沒有什么關系。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張威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張威 發自北京
昨日 (12月4日)A股一口氣上漲近200點,其后,市場傳聞銀監會下發《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 (征求意見稿)》(以下稱 《辦法》),允許理財資金投向股市。
某銀行人士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證實,銀監會確實下發了《辦法》,向商業銀行征求意見,但這個辦法修訂已經很久了,與理財資金進入股市沒有什么關系。
上述人士表示,《辦法》意在從根本上解決理財業務中銀行的“隱性擔保”和“剛性兌付”問題,推動理財業務向資產管理業務轉型,實現理財業務的規范健康發展,所以,理財資金直接入市有誤導。
邱冠華:資金脫離理財入股市
針對《辦法》,昨日有市場人士解讀為上萬億理財資金將進入股市。上述銀行人士表示,不可能鼓勵理財資金大量進入股市,從銀行理財發展角度,這個辦法修訂已經很久了,與理財資金進入股市沒有什么關系。“所以,理財資金直接入市有誤導,理財業務管理辦法更不會是針對理財資金入市做的,和這個沒有關系。”
記者對比銀監會此前的65號文(《中國銀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65號文規定:理財資金不得投資于境內二級市場公開交易的股票或與其相關的證券投資基金;理財資金參與新股申購,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理財資金不得投資于未上市企業股權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或交易的股份;對于具有相關投資經驗,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高資產凈值客戶,商業銀行可以通過私人銀行服務滿足其投資需求,不受上述兩條限制。
實際上,《辦法》六十六條也規定:理財資金不得投資于境內二級市場公開交易的股票或與其相關的證券投資基金;理財資金不得投資于未上市企業股權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或交易的股份。對于具有相關投資經驗,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的高資產凈值客戶、私人銀行客戶及機構客戶的產品,不受限制。
目前A股市場大熱,各界自然熱心于討論理財資金是否能直接入市。國泰君安銀行研究負責人邱冠華認為,人們過度關注資金如何通過理財入市,忽視了資金將要脫離理財而入市。因為隨著銀行“隱性擔保”的消失,理財產品的風險也開始顯現,得不到“剛性兌付”保證的投資者很可能就此拋棄理財產品而進入股市。
破剛兌促轉型
《辦法》出臺的初衷仍是推動理財產品走向凈值化。《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辦法》顯示,目前銀行理財業務的最大問題在于預期收益率型產品仍是理財產品的主流,客戶認為預期收益率即為實際收益,銀行具有“隱性擔保”職責、應該“剛性兌付”;而銀行認為按照協議約定,投資風險應該“買者自負”,由客戶自己承擔。雙方都認為自己不是風險的承擔者,一旦風險真正發生,可能會影響到銀行的聲譽和正常經營。
上述銀行人士表示,這個內部征求意見是本周收到的,已經醞釀了很長時間,主要力求從根本上解決理財業務中銀行的 “隱性擔保”和“剛性兌付”問題,推動理財業務向資產管理業務轉型,實現理財業務的規范健康發展。
《辦法》明確銀行理財產品的主要類型包括結構性理財產品、開放式和封閉式凈值型產品、預期收益型產品、項目融資類產品、股權投資類產品、另類投資產品以及其他創新產品等。
為推動預期收益率型產品向凈值型產品的轉變,體現有保有壓的監管政策導向,《辦法》要求預期收益率型產品投資的非標債權資產應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要求回表核算,商業銀行必須將預期收益率型產品管理費收入的50%計提風險準備金(其他產品為10%),同時,允許凈值型產品的30%投資于非標債權資產,且無須回表核算。
“銀行理財十年,下一步如何發展也需要做一個規范,銀監會對理財發的各種文件很多了,此次文件實質性的變化是鼓勵銀行理財向凈值型方向來轉,之前都是預期收益率型產品比較多。預期收益率肯定會有的,只是有一些引導的優惠政策,比如在非標的投資當中,凈值型不用回表等,預期收益率產品就需要回表等,就是這個導向。”上述銀行人士說道。
《辦法》表示,鼓勵銀行改變理財產品的主流形態,引導商業銀行發現組合管理類的開放式凈值型理財產品以及與資產不存在期限錯配的項目融資類產品,使得風險和收益真正過手給投資人,切實做到“賣者有責”基礎上的“買者自負”。
去通道投實體
記者注意到,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多措并舉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的政策精神,引導理財資金直接對接實體經濟,《辦法》中明確了理財資金投資運用應以直接投資形式為主,杜絕層層嵌套,以“去杠桿、去通道、去鏈條”為目標,鼓勵銀行設立不存在期限錯配的項目融資類產品,允許符合條件的銀行設立銀行理財管理計劃及理財直接融資工具,實現理財資金與企業真實融資項目的直接對接。
同時,《辦法》要求,為實現理財自己與實體經濟的直接對接,參照券商資管、基金以及保險資管的部門監管規章,明確了理財產品的獨立性與破產隔離的法律效果,允許以理財產品的名義獨立開立資金賬戶和證券賬戶等相關賬戶,鼓勵理財產品開展直接投資。
華夏銀行發展研究部戰略室負責人楊馳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鼓勵直接投資的含義是理財資金可以對接實體經濟的具體項目,而不需像以前那樣繞道信托、資管計劃。這樣的好處在于減少了融資環節,降低了通道費等融資費用,有利于降低實體經濟的融資成本。而且有利于厘清責任,明確風險的實際承擔者,避免銀行的剛性兌付和以往出現的風險承擔者不清的問題。
楊馳認為,將來銀行理財產品的種類會更加豐富,不再由單一的預期收益率型產品一統天下。開放式凈值型理財產品走向開放式基金的方向,隨時申購,隨時贖回,定期公布凈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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