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4-07-16 16:46:19
最近,央行副行長劉士余表示,中國應該讓更多經營陷入困境的公司(即僵尸企業)破產以幫助改善經濟機制,而不是讓它們獲得政府主導的救助。
僵尸企業是指那些無望恢復生氣,但由于獲得放貸者或政府的支持而免于倒閉的高負債企業。雖然我國目前還沒有僵尸企業確切數據,但可以肯定,這類企業占比不會太低。由于僵尸企業承載著大量就業人員,政府出于確保就業和社會穩定的考慮,一直不敢讓僵尸企業按破產程序實施破產。然而,目前僵尸企業成了搞活我國實體經濟、產業升級和優化經濟結構的障礙。如果任由這種局面延續,必然帶來嚴重經濟后果。
一方面,僵尸企業占據了相當多金融資源,銀行信貸每年以幾萬個億的速度增長,但實體經濟融資難、融資貴局面始終難以改變。這里面的原因,除了銀行大量資金流入房地產、政府融資平臺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大量僵尸企業“吞噬”了金融資源。資金流向低效企業,導致負債越來越多,負債成本越來越高,社會平均利潤率越來越薄。
據相關資料,截至6月末我國企業負債已達14.2萬億美元,占全球三成份額,超過美國13.1萬億美元,相當于GDP的119%;企業投資效率在降低,單位產出增加所需資本從2006年的2.9上升到2012年的6.2;投資平均收益率從2000-2008年的8%-10%下降至2012年的2.7%。工業部門利潤率由2011年的6.8%下降至2012年5.9%和2013年6.0%。而且,由于僵尸企業占據過多金融資源而又不產生效益,這減少了各級政府稅收和財政收入,對進一步實施企業減稅政策造成障礙。
另一方面,僵尸企業喪失造血功能,輸血越多,消耗也越多,根本沒有通過自身努力達到起死回生的能力,如此下去只會形成“困難—放貸—再困難—再放貸”的惡性怪圈,大量信貸資金消耗在僵尸企業身上加速了銀行不良資產的上升,把更多銀行拖向經營死胡同,甚至有可能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
再一方面,僵尸企業不破產,正成為影響整個中國經濟健康運行的毒瘤。因為僵尸企業存在,政府總會存在很多顧慮,在實施企業兼并重組、產業結構升級和鼓勵企業創新方面會存在“照顧落后”的因素,這會影響政策的純粹性,使得改革政策無法一步到位,這樣就會延緩整個企業轉制和創新進程。
大量僵尸企業償債能力低下,會導致其信用意識降低,成為信用違約傳染源,這樣勢必讓越來越多企業變成不講誠信企業,引發更多跑路事件,會進一步惡化中國信用環境,對構建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帶來不利影響,破壞全社會的金融生態,也使經濟結構調整難度更大。
總之,從促進經濟增長,扭轉實體經濟融資難融資貴現狀,重振實體經濟雄風等角度出發,都必須忍痛割愛,對僵尸企業動大手術。一方面讓僵尸企業破產,可避免消耗更多金融資源和造成更大社會浪費,可抑制銀行不良信貸資產上升,讓資金投向需要的企業和產業領域,最終緩解實體融資難、融資貴困局;另一方面,僵尸企業破產,對現有企業法人具有警示作用,可激勵企業管理者用心搞好企業管理和創新發展,尤其可推動國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避免經營失敗。
同時,形成企業破產正常退出機制,也會讓全社會把企業誕生、發展和消亡看成正常事件,增強破產心理承受能力,客觀冷靜、理性科學地看待債務違約和企業破產,不再把它與政治強扯在一起,而且更可提高投資者的風險防范意識和承受能力,讓全社會對企業經營失敗持包容心態。
筆者認為,有三項工作是當務之急:一是明確市場的破產淘汰功能,及時建立規范的破產、淘汰等退出機制,為僵尸企業破產退出提供完善法律保障。二是完善金融市場風險與收益的多層次體系,建立止損壞賬應對機制,提高金融機構應對僵尸企業破產的能力,防止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外溢。三是及時完善各項社會保障機制,對破產僵尸企業下崗工人提供培訓和再就業機會,并對喪失勞動能力的工人進行養老、醫療等必要的社會救助措施,確保僵尸企業破產“軟著陸”,避免發生社會動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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