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7-14 00:25:47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王雅潔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王雅潔 發自北京
7月9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明確與社會保障相接軌的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思路,并將通過醫責險的大幅擴容而體現。
日前,國家衛計委、司法部、財政部和中國保監會等五部委下發了《關于加強醫療責任保險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2015年底前,全國三級公立醫院參保率應當達到100%,二級公立醫院參保率應當達到90%以上。
事實上,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醫責險的推行早已在國內試水多年。有專家表示,醫責險推行多年效果并不顯著,原因之一在于判斷醫療機構責任時,無法形成統一認知,缺少專業中介機構裁定,一旦醫患雙方因醫療事故進入法律層面,保險公司、醫院、患者三方關系變得極為復雜,導致無法真正深入推行。
五部委敲定時間表
日益突出的醫患矛盾,乃至頻頻發生的暴力傷醫事件,倒逼監管部門完善醫療責任事故保障體系。
為破解上述困局,《意見》指出,有關部委將致力于建設以人民調解為主體,院內調解、司法調解、醫療風險分擔機制有機結合的 “三調解一保險”制度體系。
國家衛計委有關人士表示,從國內外實踐來看,運用保險手段解決醫療責任賠償問題,建立第三方賠償的途徑和渠道,將有利于患方及時得到經濟補償,有利于更好地明確醫療糾紛中醫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他說,“保險作為第三方力量,通過與醫療糾紛調處機制的有效結合,將醫療糾紛處理從醫療機構內轉移到醫療機構外,有利于保障醫療機構正常醫療秩序;利用保險價格杠桿的激勵約束作用,有利于引導醫療機構轉變觀念,提高醫療風險防范意識,促進醫療機構加強內部管理,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
至于推進醫責險的具體時間進度,五部委此次提出的要求十分明確。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中醫藥管理部門將統一組織、推動各類醫療機構特別是公立醫療機構實現應保盡保。
到2015年底前,全國三級公立醫院參保率應當達到100%;二級公立醫院參保率應當達到90%以上;各地要積極開展試點,探索建立適合基層醫療機構的醫療風險分擔機制,推進政府辦基層醫療機構積極參保,降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執業風險;積極鼓勵、引導非公立醫療機構參保。同時,大力推動醫療意外保險等有關險種的發展,逐步完善我國醫療風險分擔機制。
事故鑒定委員會待“獨立”
如何將醫責險的大幅擴容落到實處?
根據五部委的安排,在《意見》出臺后,地方財政部門須加大對醫療責任保險的支持,確保醫療責任保險充分發揮醫療風險分擔作用;醫療機構投保醫療責任保險保費可在其醫療支出中列支。
保險監管部門則要加強對保險機構的監督、管理和考核工作,指導保險機構進一步完善醫療責任保險合同、條款,按照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則,科學合理厘定醫療責任保險費率,增強醫療責任保險產品吸引力和適應性;引導保險機構加大對醫療責任保險業務投入力度。
而保險機構則應定期開展保險案例回顧,根據醫療機構風險狀況進行保費浮動調整;根據醫療機構的風險特點創新開發有針對性的保險產品,逐步擴大保障內容和范圍,滿足醫療機構多樣化、多層次的保險需求。
針對五部委提出的多重推進醫責險舉措,有專家表示,責任的劃分是理賠的關鍵因素。而保險公司并沒有醫療事故鑒定資格,也要委托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也就是說,“不信任”的問題依然存在。因此,要解決“醫鬧”問題,就必須讓醫療事故鑒定委員會的身份獨立,這是解決醫患糾紛的一個先決條件。
有業內人士表示,實行國家版醫責險的最終目標,是使購買的醫責險成為“交強險”性質的“醫強險”,使之成為作為執業醫師的必備條件。
所以,未來醫責險的發展方向可以像交強險基礎費率分等級一樣,盡快建立完善醫師風險等級評估,從而根據科室風險將“醫強險”也劃分等級,實現保險額度差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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