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2014-06-15 12:53:43
近年來,五花八門的進口食品紛紛走進各大商超、網店并成為搶手貨。但因運輸成本高昂、中外標準不一等原因,部分商家為牟暴利,不履行正常程序,盲目上架一些進口食品,給消費者帶來食品安全隱患。
新華網重慶6月15日專電(記者韓振、趙宇飛)近年來,隨著國內市場需求日益旺盛,五花八門的進口食品紛紛走進各大商場、超市甚至網店并成為搶手貨。但由于運輸成本高昂、中外標準不一等原因,部分企業、商家為了牟取巨額暴利,不履行正常程序,盲目上架一些進口食品,給消費者帶來食品安全隱患。為此,記者專門梳理了進口食品的“三宗罪”。
“三宗罪”之一:添加違禁成分
早在2005年8月,衛生部等五部門就聯合發出《關于加強罌粟籽食品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罌粟籽僅允許用于榨取食用油脂,不得在市場上銷售或用于加工其他調味品。衛生部同時要求,嚴禁用罌粟籽或罌粟籽油生產加工的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劑等產品在市場上流通。
然而,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進出口食品安全局日前公布最新預警信息稱,中糧我買網有限公司進口的卡斯芝士洋蔥小麥餅干因違規使用化學物質罌粟籽而登上了不合格進境食品、化妝品黑榜。而記者調查發現,進口食品添加違規成分的情況并不少見。近日,國內多地市場銷售的一款進口的綜合營養片就因違規添加砒啶甲酸鉻而下架。
“三宗罪”之二:使用假冒原料
今年端午節期間,重慶消費者高先生在重慶多個大型超市為孩子購買了進口“杏仁糖”。打開食用時才發現,商品配料表上明明寫的是“杏仁”,產品中卻是扁桃仁。實際上,無論是成本還是營養價值,二者都有巨大差距。
對此,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提醒,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不要盲目相信進口貨。近年來,消費者多次投訴有進口食品打名稱“擦邊球”,誤導消費者的問題。消費者在購買進口食品時,要仔細辨別名稱與產品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則可憑購物憑證向工商部門或消協投訴進行維權。
“三宗罪”之三:隱匿身份信息
記者調查發現,一些進口食品超市,尤其是進口食品銷售網站,所售食品的外包裝上只有外文,根本沒有中文標志,僅憑外觀完全無法辨別真假。然而,不少消費者卻認為,沒有中文標志才充分說明是真正的進口食品。
對此,重慶市消委會投訴部主任喻軍表示,所有進口食品都必須具有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簽發的《進口食品衛生證書》才能夠進行合法銷售,證書上注明了該進口食品的詳細信息,并蓋有出入境口岸檢驗檢疫部門的公章。
進口食品包裝上必須印有或貼有符合國家標準的中文標志,在標明產品基本信息的同時,還標明了該食品的國內銷售商或代理商名稱、聯系電話、詳細地址等。如果達不到這些條件,說明這些產品不是通過正規途徑進入市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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