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4-05-01 19:44:41
在今年的“五一”長假之際,《每日經濟新聞》獲悉,針對旅游市場的亂象,國家旅游局專門發布通知,要求集中規范整治旅游市場,重點瞄準了“黑旅行社”、“野導游”等旅游業亂象,特別是網絡經營者、社會自然人等無證違法從事旅行社、導游業務。
每經記者 夏冰 發自上海
在正規旅游企業受到《旅游法》等法規監管的同時,無資質從事旅游業務的行為借網絡泛濫,成為了最大的監管盲區。在今年的“五一”長假之際,《每日經濟新聞》獲悉,針對旅游市場的亂象,國家旅游局專門發布通知,要求集中規范整治旅游市場,重點瞄準了“黑旅行社”、“野導游”等旅游業亂象,特別是網絡經營者、社會自然人等無證違法從事旅行社、導游業務。
重點規范無資質違法從事旅行社、導游業務
據了解,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的發展,網絡、微信、QQ群甚至一些APP上充斥著大量資質不明、真假難辨的低價攬客信息,成為旅游糾紛投訴的重災區,對旅游者的財產和人身安全造成嚴重隱患。
對此,國家旅游局在4月24日發布的《關于在“五一”小長假期間集中開展旅游市場規范檢查的通知》(下稱“通知”)中指出,2014年“五一”小長假期間集中開展旅游市場規范檢查活動。
記者獲悉,規范檢查重點中,第一條就指出將重點監管“無許可證從事旅行社業務經營、無導游證從事導游業務活動”。具體是各類社會組織、中介機構、服務單位,特別是網絡經營者、社會自然人等,未獲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導游證,在無管理培訓的情況下,違法從事旅行社、導游業務;導游、領隊私自承攬旅行社業務。
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此條款針對的就是俗稱的“黑導游”、“黑旅行社”。據記者了解,在很多著名旅游目的地和景區此類問題都存在,成為旅游糾紛投訴的重災區。今年1月份,網上就爆出“麗江導游辱罵游客”事件,游客被罵“不買東西比賣淫可恥”。最后當地旅游部門調查發現辱罵游客導游是無證人員,對其罰款1萬元、并不得在當地參加導游資格培訓考試。而杭州靈隱寺周邊野導游絡繹不絕,并向靈隱寺周邊的游客推銷高價香燭,也成為網友們投訴最多的問題。
網絡無資質經營遭“嚴打”微信APP成新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國家旅游局發布的通知中,把網絡經營者作為要求重點規范檢查的對象。這其中的一大原因是,很多沒有資質的社會組織、中介機構、社會自然人等,都在通過網絡渠道發布信息、組織旅游活動,并不受監管。
采訪中,旅游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最近,有旅游網站APP推出一項服務,沒有導游資質的任意當地人匿名注冊該網站,便可以接受外地游客的預約,提供導游服務。這是典型的未獲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導游證,在無管理培訓的情況下,違法從事旅行社、導游業務。這種服務方式一出現就在各地引發了多起投訴糾紛和旅游管理部門的關注。
除了巧立名目以各種形式存在的“黑導游”,沒有旅行社資質卻在組織、經營、代理旅游團的組織和個人也廣泛存在,特別是網絡因為缺乏相關監管,而成為“黑旅行社”滋生的溫床。
據了解,很多“黑旅行社”可借助微博、豆瓣、人人網等互聯網社區,以及微信、QQ群等社交媒體和工具組織旅游團或者售賣旅游產品。絕大多數網絡代理不具備旅行社的運營資質,甚至沒有正規網站。這種模式其實類似于社區交友,雙方的交易基礎是非常脆弱的,服務質量難以得到保障。雖然價格相對正規旅游產品更便宜,暫時來看是撿了便宜,但是這種運營的模式如果發生糾紛和事故,游客權益難以保障。
在當下的旅游市場面臨的現實背景中,也有法律監管“尷尬”的一面。據記者了解,當前,我國旅游行業的法律法規和管理部門,仍以監管正規的旅行社為主,而對在線旅游市場仍然存在監管盲區。有些網站平臺缺乏資質仍然代理旅游產品,打監管的“擦邊球”,并且頻繁發生糾紛,消費者往往投訴無門。網絡的虛擬性、跨地域、隱私性等特點,也加劇了監管的難度。
難道新出臺的《旅游法》真的只能管管正規旅行社?而讓網絡或成為監管盲區?
采訪中,法律人士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鄭志律師認認為,旅游網站也要持證經營,無資質的網絡經營代理旅游涉嫌違反《旅游法》等法律法規。大量“代理網站”、信息廣告平臺、“戶外協會”、“俱樂部”等,寄生于網絡的“旅游代理”業務明顯具有經營性質,但不具備旅行社經營資質和旅游服務能力,不對發布的信息審核真實性,也不負責售后服務,對旅游者的財產人身安全和旅游市場正常經營秩序造成很大的沖擊。
旅游業內人士則表示,旅游服務的網絡經營是大勢所趨,目前大部分正規網站,比如攜程、途牛、同程等,都具備旅行社資質,甚至擁有自己的領隊、導游隊伍,合法從事國內游、出境游等招攬、經營業務,從網站信息發布到預訂、出行對旅游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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