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 2014-03-06 08:43:49
⊙上證報兩會報道組○編輯邱江
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加快科技體制改革,與今年政協“一號提案”緊密相關,折射出高層清晰的施政意圖。基于此,三類高校系公司有望迎來難得的發展機遇。
“一號提案”提前呼應
政府工作報告指出,加快科技體制改革。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鼓勵企業設立研發機構,牽頭創建產學研協同創新聯盟。全面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普惠性措施。把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股權激勵、科技成果處置權、收益權改革等試點政策,擴大到更多科技園區和科教單位。
今年政協“一號提案”與上述內容緊密相關。提案建議,實施一些特殊的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的政策,如科技人員依靠財政資助項目的成果進行創業、知識產權可完全歸創業者個人、高校院所研究人員可在科技企業兼職等。
全國政協副主席、科技部部長萬鋼昨日在出席人大湖南團全體會議時也談到了科技和經濟相結合等問題,重點即在科技成果轉化。“去年起,由科技部牽頭會同相關部門開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進行修改,并形成了建議稿,目前正由全國人大進行修訂。”萬鋼說,“為落實法案修訂,還需要一系列細則,這方面財政部正在牽頭制定,我們正在加快實施這些工作。”
多地政府預熱“創新”
事實上,科技體制改革已經在各地“預熱”。上證報記者獲悉,繼武漢出臺“黃金八條”后,年初北京正式出臺扶持高校科技成果轉換的“京十條”,鼓勵高校教師和學生創辦科技型企業,并在科技成果轉化、政府股權投資上提出諸多優惠政策。
根據最新發布的《加快推進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科技協同創新若干意見(試行)》,北京將開展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處置權管理改革,高等學校可自主對科技成果的合作實施、轉讓、對外投資和實施許可等科技成果轉化事項進行審批。首次提出可按不少于70%的比例,將轉化收益用于獎勵科技成果完成人和為科技成果轉化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支持高等學校科學研究、成果轉化和教育教學工作。科技成果轉化所獲收益用于人員激勵支出的部分,經批準可一次性計入當年高等學校工資總額。此舉有望大大激發高校研究人員的科研和成果轉化熱情。
此外,“京十條”還鼓勵高等學校擁有科技成果的科技人員,依據中關村(000931)示范區股權激勵試點政策在區內創辦科技型企業,企業可按照科技人員現金出資額度的20%申請政府股權投資配套支持等。
三類高校系公司迎機遇
多位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高校背景的國資上市公司將在科技體制改革中獲得新的發展機遇,包括引入強勢產業戰略投資者、科技資產注入、高校科技人員成果轉化、科技專利市場價值提高等。
目前國內A股高校系上市公司共22家。第一類是成熟平臺型公司,最優質的當屬同方股份(600100),其依托清華大學的科研實力與人才平臺,圍繞“技術+資本、合作+發展、品牌化+國際化”的思路,集中于信息、能源環境兩大產業方向,孵化并培育了同方威視、泰豪科技(600590)等一批優質新上市公司。隨著科技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預期公司將“延攬”更多來自清華大學的優質科技資產。
第二類是專業型公司,如中南大學的博云新材(002297)、浙江大學的浙大網新(600797)。該類公司往往由高校某專業科技學院、教授團隊領銜培育而成,其未來機遇或在引入強勢產業資本實現“混合所有”。可以觀察的是,2012年博云新材控股股東中南大學粉冶中心股權結構多元化改制完成,多家PE入股。據記者了解,其目的正在于謀求中南大學科技資源的證券化。
第三類是優質殼公司,如哈爾濱工業大學的工大高新(600701)。哈工大在計算機、網絡和軟件領域實力雄厚,而工大高新基本沒有成熟的經營業務,其機遇在于改革能否激發高校成熟科技資產的產業化、資本化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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