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 2013-10-28 09:01:59
在政績考核壓力下,投資可以對GDP增長有更加直接的拉動作用,讓地方官員“面子上更好看”。甚至還催生了一個怪現象:欠債越多的地方,發展得越快,地方官員提拔得越快。
編者按
“地方債有可能引發債務危機”、“中國地方債比美國金融危機更危險”、“地方債風險一觸即發將失控”……地方債問題已經引起廣泛關注,眾說紛紜。
我國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有多大?為何快速增長?債務風險是否可控?怎樣構建地方政府新融資機制?本報記者圍繞這些問題進行了深入調研,力求尋找客觀而理性的答案。
錢不夠花,地方政府借債發展
我國地方債資金大多用于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和民生工程上,對地方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為何會有地方債?地方債都花到哪了?
“根據目前我國法律法規,地方政府舉債是受到嚴格限制的。”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說,《預算法》規定,地方各級政府預算按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國務院文件另有規定外,地方政府不得發行地方政府債券。
既然法律規定如此嚴格,目前巨量地方政府性債務是如何形成的呢?
賈康解釋,法律屬于“明規則”,但由于種種原因,特別是“有效制度供給不足”,“明規則”的執行效力大打折扣。多年來,各級地方政府以各種名義繞過《預算法》舉借了大量債務。
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能繞過法律限制,“秘訣”之一是融資平臺。盡管現行法律明確規定,地方政府不得在財政運行中開列赤字、不得發行地方債券、不得提供擔保等,但一些地方仍通過成立各種名目的投資公司或建設公司等,搭建融資平臺,向金融部門借款或向社會發行企業公司債或項目債。現有的法律規范其實無法對變相舉債進行實質性的硬約束。
“地方政府之所以要發債,歸根結底就是錢不夠花。”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趙錫軍說,地方政府缺錢的原因有很多,比如,一些欠發達地區沒有穩定的財政來源,要發展就得開支,中央財政轉移支付不能完全彌補資金缺口。
“資金不足,發展卻不能滯后。”賈康說,基層政府面對多種考核目標,都必須“達標”,任何一項都可對政績“一票否決”。經濟快速發展,資金缺口越來越大,只有通過舉債來解決。
國家發改委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孫學工認為,我國地方債跟歐美一些發達國家政府債務的最大區別是,我國的地方債資金大多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和災后重建、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投資,而歐美國家的債務則更多地用于消費領域。
據審計署2011年的審計結果,截至2010年底,地方各級政府已支出的債務余額中,用于交通運輸、市政等基礎設施和能源建設5.95萬億元,占61.86%;用于土地收儲1.02萬億元,占10.62%。
這些債務資金的投入,加快了地方公路、鐵路、機場等基礎設施建設及軌道交通、道路橋梁等市政項目建設,形成了大量優質資產,促進了各地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有利于增強后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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