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17 01:00:53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李卓 發自北京
每經記者 李卓 發自北京
10月11日,東星集團所屬的最后資產——鐘祥區域內千余畝土地,在武漢以“10萬1畝”的價格被拍賣,并最終被拍出。
此前,東星集團曾以該資產債務糾紛與正在發回重審的 “東星訴融眾股權糾紛案”債務關聯為由,要求法院暫緩執行拍賣而遭拒絕。
東星集團再被臨時告知,其中6宗土地屬于劃撥土地,東星因此需再繳納6000萬元的土地出讓金。
東星集團昨日(10月16日)在北京宣布,針對上述土地被拍賣,已正式起訴鐘祥市國土資源管理局。這是繼2011年起訴民航中南局之后,東星發起的第二起行政訴訟案。
東星認為土地性質并非劃撥/
據當日拍賣結果,法院公告的1180畝土地,最后以1.28億元的成交價被湖北江龍旅游發展有限公司拍得,平均拍賣價約10萬元/畝。根據周圍成交價評估,東星方面認為這些地實際總價值應在5億元以上。
東星方面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當日拍賣僅舉牌一次,無人競價,整個過程不足20分鐘。這一次,東星方面選擇發起第二起行政訴訟。
在昨日的北京新聞發布會上,東星方面稱,與鐘祥市國土資源局的糾紛源自2013年4月,鐘祥市國土資源局出具了一份《鐘祥市國土資源局關于湖北東星集團有限公司鐘祥境內資產處理相關事宜的函》(以下簡稱《函》),認定東星取得的鐘祥10宗土地使用權中,有4宗享受了減免土地出讓金的優惠政策,有6宗是劃撥土地。執行拍賣的法院也正是依據該《函》,對土地性質進行了認定。
昨日,東星向記者出具的2003年3月東星集團與鐘祥旅游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簽署的《鐘祥旅游開發建設合同書》顯示,該10宗土地均免收政府性基金,即土地出讓金,東星并在當年6月取得合同項下10塊土地的使用權證書。東星方面認為,這10塊土地當年都應該是被認定為非劃撥土地。
對于《函》為何將其中的6宗土地新認定為劃撥土地,東星方面表示不得而知,因為至今鐘祥市國土資源局都拒絕對其回應。東星方面表示,甚至連《函》的具體文件都未看見,也因此不得已將國土局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撤銷該《函》。
對于上述說法,記者尚未獲得鐘祥市國土資源局的公開回應。
東星向法院提《執行異議申請》/
因土地糾紛新增的6000萬債務,對東星集團而言不堪重負,更要緊的是留給東星的時間太過緊張。
按照拍賣的正常流程,公告7天后,拍得者在約定期限內如果交付全部價款,該處資產就將可以被正式過戶。而最能影響該拍賣行為的重審案件(東星訴融眾股權糾紛案)或仍遙遙無期。
“這其中的時間差太短,對東星非常不利。”東星此案的代理律師包華也坦言,一旦被拍賣,即便將來有翻案機會也將很難執行回轉。
被拍賣的資產堪稱東星集團旅游板塊的核心資產,據這幾年一直代替蘭世立打理東星各項訴訟事宜的蘭世立侄女蘭劍敏昨日表示,在整個已開發的十年時間里,東星始終沒有間斷過對其追加投資,并表示,即便被拍賣,東星也絕不放棄對其剩下的30年經營權。
在11日上午拍賣結束后,蘭劍敏起訴鐘祥市國土資源局;拍賣當天下午,她代表東星集團向執行拍賣的江岸法院提出 《執行異議申請》;14日(周一),她將標的判決文件作為湖北省高院再審案件的新證據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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