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5 01:08:57
每經編輯|每經記者 區家彥 發自廣州
每經記者 區家彥 發自廣州
今年4月,廣州市屬十區出臺最嚴厲房地產限價政策后,《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現,廣州樓市“雙合同”現象增多,令買家苦不堪言。據了解,“雙合同”是指購房者買房時所簽合同,往往一份是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而另外一份則是以“裝修合同”或者“裝修提升合同”甚至是“變更裝修標準價差和房屋增值包服務費”等多種名目體現,而兩份合同加起來的房款才是房屋總價。
有業內人士透露,目前在廣州市屬十區超1/3的新樓盤都采用 “雙合同”,單價超2萬元/平方米的樓盤更成為重災區。
“雙合同”增多/
記者了解到,廣州市國土房管局4月底發出 《關于落實廣州市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 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后,不少樓盤因定價過高而被迫擱置推盤計劃。與此同時,部分開發商也開始尋求突圍,通過剝離精裝修費用等策略,以打破“限價”之困,曾經在增城大行其道的“雙合同”向廣州市屬十區蔓延。
“房管局把樓盤售價限得較嚴,只能把裝修合同剝離出來,我們也不想那么麻煩。”位于廣州芳村龍溪大道的一樓盤營銷中心內,銷售人員這樣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據悉,該項目主打產品為93~132平方米實用型三至四房,以一套94平方米的三房為例,單價為16800元/平方米,其中毛坯合同里為15800元/平方米,裝修合同里為1000元/平方米。
在高價樓盤較多的市中心六區,采用“雙合同”的項目也是較多。記者在位于天河區黃村的佳潤上品菁園發現,該項目銷售均價約為24000元/平方米,其中買家需要簽署約6000元/平方米的裝修合同。“目前中心城區均價超2萬元/平方米的項目都是這樣規避限價政策。”該項目銷售經理向暗訪的記者透露。
廣州郊區的一些樓盤同樣存在“雙合同”情況。在位于蘿崗區的一處樓盤,記者從其價目表發現,該樓盤部分產品同樣需要簽“雙合同”,一套95.34平方米的房源,如果買家申請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除購房款外還需要繳納5萬~10萬元不等的 “裝修改造款”。
在距離該處樓盤不遠的嶺南山畔,記者也發現,該項目需要簽訂約3000元/平方米的裝修合同,盡管項目售價高達2萬元/平方米,但網簽數據顯示其簽約價格為1.5萬~1.6萬元/平方米。
規避政策干預/
記者了解到,越來越多的開發商采用“雙合同”賣樓,其主要是為了規避“政府指導價”。一位業內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預售價格超一萬的項目現在很難申請預售證,因此區內多個樓盤采用“雙合同”。
合富輝煌首席市場分析師黎文江向記者透露,目前市場上主要有4種應對限價的措施,如果是洋房產品,要么是以毛坯出售達到限價的要求,要么是通過剝離裝修合同,以“雙合同”降低網簽價格;如果是別墅產品,要么是采用修改規劃將贈送面積也作為銷售面積計算,或者是混搭洋房從而規避限價的規定。
海珠區某樓盤營銷經理向記者透露,其項目新推洋房產品坐向、景觀等配套較上一期產品更佳,原打算漲價2000~3000元/平方米,但在申報預售價格時被“指導”不能高于上一期同類產品,因此漲價部分只能以裝修款的形式存在。
“我們公司在白云區新推的項目距離同寶路地王不遠,但被設定的預售指導價格比同寶路地王約26000元/平方米的地價還要低。”廣州某中型房企內部人士一臉無奈地告訴記者。
黎文江表示,“雙合同”無論對于開發商還是買家都不是好事。對于開發商而言,所謂的裝修合同反映的并非真實裝修成本,萬一未來收樓業主對裝修質量不滿意,很可能產生合同糾紛;對于買家而言,裝修合同往往只能申請消費貸款,利率基本上浮10%,貸款年限大多在3年以內,等于變相加重業主的初期置業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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