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18 01:21:22
丹陽社區的政府聯建房存多處蹊蹺:同一編號的政府批文,報批的名單與實際住戶,姓名與人數存在不一致。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徐杰 浙江蘭溪攝影報道
每經記者 徐杰 浙江蘭溪攝影報道
張海(化名)至今都不知道自己的房子到底是在6幢,還是8幢。令他不解的緣故是,按現在的住址,他的房子是在6幢,但如果按照當初批建的文件,他的名字卻出現在了8幢。
張海家住浙江省蘭溪市丹陽社區。自1998年開始,全國各地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停止實物分房,推行住房貨幣化改革,而蘭溪市則通過減免稅費等舉措以聯建房的方式來彌補部分鄉鎮公務員的住房需求,張海是這個購房群體中的一員。
搬進新房原本是一件幸福的事,但張海入住后發現,其所在的丹陽社區的政府聯建房存在多處 “蹊蹺”:同一編號的政府批文,報批的名單與實際住戶,包括姓名與人數存在不一致;原本沒有6層,竟然出現了6層的房產證等。
對于上述疑問,《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分別聯系了國土部門以及當時組織聯建的開發企業,但截至記者發稿時,尚未收到對方回應。
自己的房子到底在哪里?/
張海家住浙江省蘭溪市蘭江街道丹陽社區6幢,他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稱,該幢房屋是1997年開始修建的,1999年經蘭溪市工程質量監督站驗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待一些購房的住戶開始對新房進行裝修時,陸續發現房子存在諸多問題。
張海列出的房屋質量問題包括房屋使用舊樓板、舊鋼筋、舊磚塊等,僅他家的房子就發現人工裁短過的舊水泥板30余塊,其截面凹凸不平。但上述質量問題未得到質檢部門證實。此后,張海一直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但直到6年后才得到的答復,稱其所在的丹陽社區6幢非商品住宅,而系聯建住房。
張海通過查詢政府有關檔案部門的資料獲悉,他的房子現地址明明在6幢,但在蘭溪市相關部門批復下來的聯建住宅批復名單中,他的姓名卻出現在8幢,而實際上,8幢住著的卻是另外一批住戶,張海對此困惑不已。
對于這些房子的溯源,張海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回憶稱,當時他所在的鄉政府出臺了一份內部文件,表示根據解決部分鄉干部購房愿望的要求,鄉政府計劃建設一批聯建房,當時總共是20套房子,涉及6幢的1、2單元,但只有16名鄉鎮干部報名購房,每套預付2萬元,張海也在鄉政府工作,預買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鄉政府按每套房子40元/平方米的標準進行補貼。
張海向記者出示的一份抬頭為蘭溪市計劃與經濟委員會和浙江省蘭溪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兩單位聯合出臺的,編號為蘭開發(1997)39號的 《關于龔海松等業主建造住房的批復》(以下簡稱39號文件)稱,為改善住房條件,提高生活質量,經研究同意龔海松等36人在蘭溪市經濟開發區南塘山地塊建造住房一幢,所需建設資金全部自籌,落款時間為1997年9月1日。
在上述39號文件的聯建房名單中,龔海松、張海、胡兵以及部分鄉鎮干部等36名聯建戶在冊,整個報批項目設計建筑面積3883平方米,土建總投資175萬元。張海介紹,這份文件是最早向政府報批的文件。
123戶相符的只有33戶/
隨后,張海發現,不僅自己的住房現址與報批建設的名單不同,還有眾多住戶也存在相同情況。在蘭溪市丹陽社區的聯建房中,存在著多份同一報批文件,但住戶名單前后不同的現象。
據張海介紹,他從聯建房屬地行政管理部門浙江省蘭溪市經濟開發區辦公室提供的材料得知,除上述39號文件外,1998年還有兩批已報建的聯建房,其中,蘭溪市計劃與經濟委員會和浙江省蘭溪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兩單位聯合審批的,編號為蘭開發(1998)21號的《關于項松姣等戶聯建住宅的批復》(以下簡稱21號文件)聯建住宅是25戶,批準受讓土地面積1850平方米,即現丹溪大道191#~207#商住樓地塊。
此外,還有一處是以胡兵等人為名的、同樣為蘭溪市計劃與經濟委員會和浙江省蘭溪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兩單位審批的 (1998)57號文件(以下簡稱57號文件)聯建住宅62戶,批準受讓土地2325平方米,即現在的丹陽社區9幢別墅地塊。
耐人尋味的是,張海從蘭溪市檔案部門查詢獲悉,繼上述三份批建文件(39號、21號和57號)外,還出現了相同政府編號的一份報批文件,但名單卻大相徑庭。
張海發現,39號文件36戶名單中,與原批文相同的僅16戶、不同的則有20戶;21號文件與原批文相同的僅1戶,不同則有24戶,同樣,57號文件中與原批文相同的只有16戶,不同的多達33戶。張海在最初的21號報批文件中,實際上也住在21號報批文件所在的6幢,卻又變到了8幢的名單中。
在蘭溪市當地論壇上也出現一些與丹陽社區聯建房有關的討論,有網友稱,丹陽7幢是龔海松超批文多建的黑房,不是所謂的“胡兵聯建房”,丹陽7幢34套房竟辦出了36套土地證,據說丹陽7幢一單元只有五層,土地證上卻有“1單元602室”。
針對上述疑問,記者試圖向蘭溪市經濟開發區進行核實采訪,該開發區管委會相關負責人稱,丹陽社區管轄區已經發生變化,由開發區劃到蘭江街道,而蘭江街道相關負責人則表示,此事比較復雜,示意記者向蘭溪市采訪。
意在騙取優惠政策?/
這些本意解決住房困難而修建的聯建房,現在被指涉嫌騙取優惠政策,變相搞房地產開發、逃避稅務。
張海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回憶稱,當時說要建設聯建房,是以鄉政府的名義,但實際上,他們參與聯建的每個鄉鎮公務員所支付的購房款項都交給了龔海松,龔海松當時為蘭溪市赤溪鄉企業的第九建筑工程公司的項目經理,現在是蘭溪市金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據張海介紹,實際上,上述批建的三批聯建房皆與龔海松有關,項松姣為龔海松之妻,而胡兵是龔海松的外甥,在龔海松牽頭申報批建的房子39號文件在6幢,但卻沒有龔海松的名字,龔在胡兵的9幢,而胡兵的房子在6幢,以他牽頭申報的57號9幢也沒有他的房子。
丹陽社區位于蘭溪市蘭江街道,南臨丹溪大道,距離蘭溪汽車站并不遠,《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此前在現場看到,上述三個批文申報的聯建房6、7、8、9幢依次排開,其中6至8幢為多層,而9幢而為獨立圍起庭院的別墅。
張海剛開始并不明白,為何這些房子與原批文不同,但他隨后從浙江省蘭溪市地稅局獲悉的信息中了解到,針對聯建房,蘭溪市出臺過優惠政策,其中在稅收方面,根據張海提供的浙江省蘭溪市稅務部門出臺的編號為蘭地稅政 (2001)4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聯建房稅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規定,聯建房可以享受免稅政策,但與聯建批文名單不符的聯建房和別墅應繳納各種地方稅費。
張海再次對照前后批文的名單發現,在龔海松土地紅線內的6幢和7幢,共78套聯建房中,與原批文不符的有57戶,而一旦這57戶變到原批文內,就可以免征銷售不動產營業稅和建筑稅等。此外,胡兵9幢所在的8套別墅申報為自建自用房,同樣可以免稅。
根據我國相關稅收政策法律法規規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應繳納相應的土地增值稅、營業稅以及契稅。在龔海松的申報文件中,多造出的聯建房,按照政策需繳納稅費。為了達到免征稅費目的,龔海松是否上演了一出騙局?
按照上述聯建房與國土部門簽訂的土地出讓協議要求,土地管理部門應對多出讓的該宗土地使用權的利用、轉讓、出讓、抵押終止進行監督檢查。為進一步核實,記者聯系采訪蘭溪市國土局資源局,并向后者出示了相關舉報材料,但截至記者發稿時,未收到任何回復。
張海稱,發現問題后,他開始不斷向蘭溪市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反映,但截至目前,仍未收到明確答復。而根據上述舉報材料稱,聯建房當初的建造者、現任蘭溪市金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龔海松存在以聯建房之名,實則涉嫌變相商品房開發,并騙取享受政府部門優惠的聯建房政策。
“當初建聯建房時,先是預付房款,龔海松再去拿地皮(土地),1996年預付房款,同年拿到土地,1997年批復,然后開始建造”。張海回憶道。
對于上述聯建房申報、建造等來龍去脈,以及被指涉嫌變相搞房地產開發、騙取享受政府部門的優惠、逃避稅務等疑問,蘭溪市金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龔海松拒絕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的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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