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報 2013-05-21 08:54:35
上海超日太陽能股份有限公司20日公告,因公司2011年、2012年連續兩年虧損,根據深交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2012年修訂)》相關規定,“11超日債”將暫停上市。“11超日債”將于5月22日復牌,繼續交易三十個交易日后正式暫停上市。暫停上市后,“11超日債”將停止在深交所集中競價系統和綜合協議平臺進行交易。
公告稱,債券暫停上市后至債券存續期結束,“11超日債”利息和本金兌付工作仍按照原募集說明書等相關公告約定的時間及方式進行。根據公司債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受托管理人”)要求,公司與受托管理人簽署相關協議,為“11超日債”補充提供擔保。作為擔保的資產包括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應收賬款、部分不動產及機器設備。該議案和協議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生效,公司將盡快組織召開股東大會審議相關事項。公司將通過加速應收賬款的催收工作、出讓已具備變現條件的海外電站,處置境內非核心資產、轉變經營方式等來解決債務問題。
深交所《公司債券上市規則(2012年修訂)》規定,發行人因最近兩年連續虧損導致其債券被暫停上市的,若暫停上市后在法定披露期限內披露的首個經審計年度報告實現盈利,發行人可向深交所提出恢復債券上市申請;若暫停上市后首個會計年度審計結果顯示繼續虧損,深交所將終止債券上市交易。
繼“08湘有色債”、“釩鈦債1”之后,“11超日債”是深市第三只因發行人最近兩年連續虧損而暫停上市的債券。深交所表示,隨著交易所債券市場快速發展尤其是信用類債券發行規模迅速擴大,投資者應當充分了解債券相關業務規則,持續關注債券發行人經營風險、償債風險及債券暫停上市風險,切實保護自身權益。
原文:http://finance.eastmoney.com/news/1344,201305212928247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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