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6 01:10:10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宋麗 發自深圳
每經記者 宋麗 發自深圳
繼春花天橋5000萬元造價風波之后,深圳灣觀海棧橋又因遲遲未能竣工、選址為施工禁區而陷入輿論漩渦之中。
近日,深圳市政協委員李毅在政協會議發言中,炮轟深圳灣濱海休閑帶棧橋工程(以下簡稱觀景棧橋)未能按期竣工,現已停工且或將爛尾。建設單位回應稱,該工程橋址需要重新調整,目前正在重新設計,并完善相關用海手續。重新選址的理由是,“由于深圳灣公路大橋兩側各200米范圍內新增為嚴禁施工區域”。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在《公路法》第四十七條明確規定“在大中型公路橋梁和渡口周圍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圍內”,“不得挖砂、采石、取土、傾倒廢棄物,不得進行爆破作業及其他危及公路、公路橋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活動”。
依據該法,開工于2003年8月、竣工于2007年1月1日的深圳灣公路大橋,其周圍200米范圍內,早就理所當然地屬于“嚴禁施工區域”,可觀景棧橋直至2010年4月8日,才出現在規劃圖紙上,更不用說其施工告示牌上明明白白地寫著“開工日期是2011年11月5日”了。因而,建設單位所謂“新增”一說,似乎站不住腳。
深圳灣濱海休閑帶項目是深圳市重大建設項目,同時也是第26屆大學生運動會開幕式周邊重要景觀工程。深圳灣濱海休閑帶東起紅樹林海濱生態公園,西至深圳灣口岸南海堤,根據總體規劃,由東至西南共分A、B、C三個區域,岸線長約9.6公里,規劃總面積108萬平方米。觀景棧橋主要建設內容有岸堤填筑、陸域形成、10kv外線、橋梁及景觀工程,估算投資約為10.9億元。
深圳市建筑工務署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出示了一份“深圳灣濱海休閑帶一A、B、C段橋梁工程南北觀景棧橋及公安邊防碼頭建設情況的說明”,聲稱:“工程是2009年12月按照批準過的施工圖進行公開招標確定了施工單位。”即中國十九冶集團有限公司。
“其間,為了減少該項目對深圳灣公路大橋匝道橋的影響,2010年5月決定暫緩建設。后經市政府相關部門進一步論證,將工程地址調整設計到現址建設……由于市民和部分專家對觀景棧橋給予了更多的期待,提出了許多新的意見和建議。建筑工務署對原設計方案再次論證,進一步優化方案,此過程導致決策時間相對延長。”
“由于橋址變更后,水文、地質條件和橋形與原設計變化較大,施工條件發生了變化,且相比原工期已推遲了一年多,建筑材料價格上漲。”目前,工程承包商已提出“異議”,為此,建筑工務署正將優化過后的橋梁工程上部結構設計方案報市政府批準,待市政府批準后立即組織實施,并在年內完成整個工程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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