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01 00:47:35
江蘇灌南縣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社存款挪用案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該案涉及2500多名儲戶,涉案金額約1.1億元。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金微 發自保定、北京
每經記者 金微 發自保定、北京
“好不容易出了個資金互助合作社模式,真怕被江蘇的事情給一棒子給打死了。”河北保定一家合作社社長李明(化名)邊看新聞邊說。近期,江蘇灌南縣農村資金互助合作社存款挪用案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該案涉及2500多名儲戶,涉案金額約1.1億元。
“我們也有資金互助,雖然不是高利貸,但害怕被扣上非法集資的帽子。”李明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表示,該合作社的互助資金有近百萬元,但和江蘇被爆出違規的資金互助合作社一樣,其互助資金并無實質監管。
“(互助資金)沒有實質監管,上級部門倒是不少,農業局、工商局、財政局、質監局、稅務局、農工委,誰都可以管得著,誰都沒管過。”李明說。
一些合作社互助資金監管缺位
李明的家就是合作社所在地,這間北方民宅和其他農戶住宅沒有什么兩樣,家里堆放著化肥。只不過,他家的門口寫著“入社自由,退社自愿”幾個醒目的大字,合作社有間專門的辦公室,里面擺放了一些國家關于合作社的法規資料。
2009年,李明和幾位村民發起成立了自己的合作社。談及合作社的成立,李明回憶說,“第一年人們就是不認可。經過這一兩年,人們才認識到我們的合作社和原來不一樣。”
該合作社由社員共同出資購買農藥化肥等農資產品,李明說:“僅這一項,每畝地就可以為農民省100多元,這相當于為農民增加了100多元的收入。”其后,李明在合作社的基礎上發展出了資金互助,但他沒有到有關部門備案。
李明說:“我們與江蘇(爆出的問題)不一樣。他們公開叫資金互助合作社,可以吸收存款;我們只是合作社的一個部門——資金互助部。”
長期關注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的專家姜伯林在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說,任何機構沒有血液循環是不行的,農村合作社發展資金互助也是必然。姜伯林曾創辦了吉林第一家資金互助合作社,他說:“合作社不是簡單地幫農民買買種子、化肥,資金合作社是要將農民的生產、流通、供銷、消費聯合起來,扶植農產品進城,反哺農業,統籌農村的發展。”
李明介紹說,他和村民發起的這家合作社的資金主要是來自社員的股金,按合作社股金管理辦法,分成各部門,資金互助是其中的一個部門,“社會對合作社的理解還停留在買化肥種子的地步上,實際上,農民生產生活都需要錢,比如結婚、看病、小本生意,有時500元農民也想借。”
該村一位加入合作社的社員也向記者表示,合作社200元一股,入股后就可以成為會員,合作社可內部借款,比較方便,現在很多村民借錢都不找銀行了。
李明說,該合作社的資金出借只能是用于社員,月息在一分五左右,“社員如果借錢一般都是按倍數,比如他自有資金是1000元,他可以用5倍的錢,最高10倍,但必須是4個擔保人。”
這家合作社根植于農村熟人社會。李明說:“現在有的老人把錢放在合作社,都不直接給兒子借款,因為直接給兒子,他不一定還,如果從合作社借的,兒子一定得還,因為農村都講面子,還不了在人情方面會覺得很難堪。”
市場無序致高息放貸
不過,當前一些資金互助合作社的資金游離于政府部門與金融機構的監管之外。根據我國的金融法規,成立金融機構需要經過金融監管部門的認可,但是,合作社往往又歸地方農工部門管理。
江蘇是試點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的主要省份之一,該省的資金互助合作社大部分登記為 “民辦非企業單位”,但在從事金融業務。江蘇灌南縣委農村工作部副部長梁公祝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曾表示,資金互助合作社沒有明確的身份和監管機構,“農工部不是專業的監管人員,缺乏專業的手段,所以監管當中肯定會有漏洞。”
正是因為監管缺位,江蘇4家資金互助合作社才能將農民的資金用來開發房地產,卻長期無人問津。可以看出,一些資金互助合作社發展完全依靠負責人的自律。
一名長期關注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的業內人士表示,有些人辦資金互助合作社不是為了社員的共同利益,看到資金互助合作社能把大家的錢歸自己調配,就辦資金互助合作社,“辦社后不想著怎么把大家的錢用于產業發展上,看抬錢(即民間高利貸)利息高,就索性把資金以高利息貸出去。有些資金互助合作社已發展到上千萬元的規模,其經營模式是,社員存款按4~5厘錢的月息返給社員,放貸是一分八甚至兩分五的利息。”
廣東省社會科學綜合開發研究中心主任黎友煥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采訪時說,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高利攬儲或高息放貸明顯違法,但這種現象在不同地區的嚴重程度不一樣,一般越落后的地區情況越嚴重,發達地區則稍好一些。這種現象的存在,反映出監管部門監管不力和金融體制方面存在一些弊端。
黎友煥表示,廣東省社會科學院《民間信貸研究》課題組調查發現,不少資金互助合作社還與地下錢莊等緊密掛鉤,與民間高利貸公司掛鉤的也相當普遍,“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是資金互助合作社在與商業銀行的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于是只能劍走偏鋒、鋌而走險了。”
姜伯林認為,由于資金互助合作社處于自發、無序的發展狀態,一些想騙錢及想發財的人,假借資金互助合作社來進行非法集資,但這不是資金互助合作社本身的問題,而是監督和市場配套的問題,“公司有非法集資的,銀行也有工作人員卷款潛逃的,但不能一關了之嘛?資金互助合作社需要行業自律與政府監管,必須通過監管劃清是與非,打擊非法的,保護合法的。”
李明認為,現在信用社改成股份制銀行,農民沒有什么借款的平臺,農民需要、社會也需要資金互助合作社,而且它的出現會壓縮高利貸的生存空間,“現在資金合作社確實有不規范的地方,每一個資金合作社都是獨創,需要國家統一規范。”
·新聞事件回放
據媒體報道,近日,因有加入合作社的農戶舉報“老板跑路,拿不出來錢”,灌南縣政府接報后立即介入調查,一舉查封了4家挪用農民存款的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江蘇連云港市4家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資金鏈斷裂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據統計,這4家合作社共涉及約2500名儲戶,涉案金額達1.1億元。對于受牽連的合作社農戶,10月21日,灌南縣政府宣布,將拿出4300萬元進行兌付,截至10月24日上午,已兌付21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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