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2012-08-29 14:32:52
中國商務部29日發布公告,決定自2012年8月30日起對原產于日本、新加坡、韓國和臺灣地區的進口雙酚A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
中國商務部29日發布公告,決定自2012年8月30日起對原產于日本、新加坡、韓國和臺灣地區的進口雙酚A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
公告稱,本次復審調查的內容為,如果終止對原產于上述國家和地區的進口雙酚A實施的反傾銷措施,是否可能導致傾銷和損害的繼續或再度發生。此次期終復審被調查產品與原反傾銷調查一致。
本次調查應在2013年8月30日前結束。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