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2-04-19 08:42:30
據介紹,保險糾紛調處機制自2007年4月開展試點工作以來,總體運行良好。
黃俊玲 每經記者 劉鋒 發自北京
保監會4月17日發布的信息顯示,為幫助保險消費者維權,到今年9月底,原則上各保監局所在地均要建立保險糾紛調處機構,并逐步在所轄地(市)級地區建立保險糾紛調處機構,有條件、有需求的縣級地區要探索建立保險糾紛調處機構。
此舉意味著保險消費者又將迎來一個新的投訴渠道。據介紹,保險糾紛調處機制自2007年4月開展試點工作以來,總體運行良好。目前,大多數保監局所在地已建立了保險糾紛調處機構,河北、江蘇、福建、山東、湖南和廣西等地區還在所轄地(市)級地區探索建立了糾紛調處機構,開展了糾紛調處工作。截至2011年底,全國各保險糾紛調處機構共受理案件12200余件,調解成功10400余件,調解成功率為84.68%。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目前保險消費者在遭遇保險糾紛時,可通過以下七大傳統途徑解決:直接與保險公司協商和解、通過保險行業協會申訴、通過保險行業合同糾紛調解委員會調解、通過消費者協會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與此同時,各地保監局也在今年陸續開展了局長信訪接待日,這也成為了保險消費者向當地保監局局長(或副局長)信訪投訴的一個新的渠道;如果再算上保監會今年即將要開通的全國保險投訴電話,保險消費者的投訴維權渠道將達到1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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