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2-03-30 13:03:21
《條例》設立了校車使用許可,即對校車安全技術條件和校車駕駛人資格條件規定了比一般客車更為嚴格的要求。
每經記者 王政楠 發自北京
日前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草案)》(下稱《條例》)。《條例》按照確保安全、切合實際的總體思路,規定了保障校車安全的基本制度。會議決定,條例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后,將由國務院公布施行。
自去年11月溫總理在第五次全國婦女兒童工作會議上責成國務院法制辦制定《條例》以來,校車安全問題已然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焦點,而此次《條例》草案的原則通過,無疑會為專業校車市場注入純正的增長動力。
《條例》對校車領域的安全監管及責任權限等方面均做出規定,主要有六個要點。一是要求地方政府依法保障學生就近入學或在寄宿制學校入學,減少學生交通風險;二是明確了政府及有關部門的校車安全管理職責。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校車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三是規定了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保障校車安全的義務和責任;四是設定了校車使用許可;五是賦予校車通過優先權,對校車最高時速和嚴禁超載作了明確規定;六是明確法律責任。對違法使用車輛或提供校車服務、不履行安全管理責任等,分別規定了法律責任,包括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條例》設立了校車使用許可,即對校車安全技術條件和校車駕駛人資格條件規定了比一般客車更為嚴格的要求。業內人士指出,這一規定有望真正啟動熱身中的國內專業校車市場,利好大中型客車生產企業,另一方面也設定了更高的技術要求門檻,對相關企業的研發能力及進取決心提出了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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