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2-03-14 11:14:34
建議各生產企業在國家標準基礎上,借鑒國外標準或行業標準制定嚴于國家標準的企業標準,并到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和產品檢測,以保證產品質量。
喻春來\文
由蘇泊爾不銹鋼鍋引發的不銹鋼餐具“材質不合格”事件余音未了。而國際食品包裝協會、北京凱發環保技術咨詢中心日前公布的《不銹鋼鍋制品調查報告》讓人更是擔心,因為被調查的39個不銹鋼制品品牌中均未標注“食品接觸用”字樣,9成品牌沒有按最新出臺的新國標要求進行標注,不銹鋼制品新國標準實施情況不佳,新指標已然成擺設。
自蘇泊爾不銹鋼鍋事件后,衛生部于2011年11月21日發布了不銹鋼制品新國標GB 9684-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不銹鋼制品》,且規定不銹鋼制品上應標明“食品接觸用”和“不銹鋼類型”,并于去年12月21日正式實施。
北京凱發環保技術咨詢中心聯合國際食品包裝協會于2012年2月至3月,對北京地區家樂福超市定慧橋店、沃爾瑪超市知春路店,廣東省深圳地區大潤發超市龍華店、龍崗南康百貨、新一佳購物廣場內銷售的不銹鋼制品進行了調查。
調查發現,對于“不銹鋼類型”,在被調查的39個品牌的不銹鋼制品中,只有4個品牌的產品按照GB/T 3280-2007《不銹鋼冷軋鋼板和鋼帶》進行了標注,如“3Cr13”、“10Cr17”。從地區上來看,新國標在標識標注上的實施情況深圳地區較北京地區執行的好。
按理說,生產企業應在不銹鋼制品的包裝上注明適用范圍與不適宜使用范圍,以及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信息,便于消費者進行選購,對消費者健康負責。
雖然新標準2011年12月21日才實施,很多企業會說超市內銷售的產品生產于該標準實施前,因此才未能按照該標準要求進行標注。然而,產品包裝和說明中沒有生產日期而只有4個品牌的產品按照標準要求標注的現象也實屬罕見,到底是企業有意為之還是真的產于標準實施之前,這真值得政府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
此外,調查還發現,產品執行標準五花八門。在被調查的39個不同品牌的不銹鋼制品中,有5個品牌的產品未標明執行標準,而在其余標注了執行標準的34個品牌的產品中,各種各樣的標準五花八門,國家標準、輕工業標準以及各種企業標準等。其中有6個品牌標注的執行標準或書寫錯誤或根本不存在。
未標明執行標準的企業可能有兩種情況:一是有意為之,一是不知道執行標準。如果是有意為之,那么此生產企業到底是在掩飾什么?如果是因為不了解國家標準而沒有進行標注,那么試問連產品國家標準都不了解的企業如何能保證產品質量?
不過,不銹鋼制品新標準中,除鉻(鉻為形成不銹鋼鈍化膜、保證不銹鋼質量的關鍵金屬)、鎘以外,鉛、鎳、砷等金屬遷移限量均較原標準嚴格,卻仍然沒有對不銹鋼制品中的錳進行限量要求。
2012年2月16日央視《焦點訪談》曾曝出蘇泊爾包括湯鍋、蒸鍋、奶鍋、水壺在內的81個規格共960件產品存在錳含量超標、鎳含量不達標等問題。并指出錳可引起帕金森等危險疾病。
目前只有意大利標準對不銹鋼制品的錳含量進行了規定。蘇泊爾在2010年委托檢測機構參照意大利標準對采用相同材質的產品進行了檢測顯示合格。
可是,在被調查的蘇泊爾不銹鋼制品包裝上標注的執行標準是企業標準“Q/WSP 07《不銹鋼鍋》”,該企業標準中是否有意大利標準中對錳含量的限定要求?不得而知。因此,鑒于我國不銹鋼制品國家標準中未對錳含量進行限定,建議各生產企業在國家標準基礎上,借鑒國外標準或行業標準制定嚴于國家標準的企業標準,并到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和產品檢測,以保證產品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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