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獲得ELLE品牌使用許可
2010-05-27 01:34:42
每經記者 楊可瞻
杉杉股份(600884,收盤價19.97元)今日(5月27日)公告,公司與伊藤忠簽署了ELLE品牌《再許可協議》。此次交易,伊藤忠以再許可方式授予公司在協議期限(簽署日至2015年6月30日)和指定區域內對ELLE商標和標識的使用權利。包括許可產品和配件的生產、分銷、銷售和促銷活動、經營ELLE精品店、制作和使用陳述和促銷材料及進行第三方再許可。
據悉,ELLE為國際知名品牌,其商標和標識的所有權歸HachetteFilipacchiPresse, S.A.(以下簡稱HACHETTE)所擁有。伊藤忠通過與HACHETTE簽署《許可協議》被授予在指定區域內將許可商標作為“獨立品牌”使用的權利和許可。另外,由于伊藤忠與伊藤忠(中國)有限公司合計持有杉杉集團28%股份,此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根據協議,合同期內,公司于每一合同年度向伊藤忠支付一次品牌費。公司按照每一合同年度內許可產品銷售的凈銷售額乘以協議規定的品牌費比率 (品牌費比率為批發和零售的凈銷售額的5.3%)來計量每一合同年度應支付的品牌費;每一合同年度,公司均應向伊藤忠支付保底品牌費。若任一合同年度應支付的品牌費大于該年度已支付的保底品牌費,公司應在規定的日期前向伊藤忠支付相應差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到,作為保底銷售額及保底品牌費,第一個合同年度保底銷售額為1270萬元,保底品牌費為100萬元;按此增加,至第5個合同年度的保底銷售額和保底品牌費分別為1.14億元和630萬元。作為續約條件之一,公司需完成2011~2012年、2012~2013年和2013~2014年的保底銷售額義務。
公司表示,此次交易使公司獲得ELLE品牌的使用許可,該品牌在國內外市場上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能為公司帶來可觀的品牌許可使用收益,有利于公司服裝業務的經營發展,符合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聯系。未經《每日經濟新聞》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每經訂報電話
北京:010-58528501 上海:021-61283003 深圳:0755-83520159 成都:028-86516389 028-86740011 無錫:15152247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