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05 04:10:19
每經記者 張敏 發自北京
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監察部公布了 “房地產開發領域違規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情況的通報”(以下簡稱“通報”),在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期間領取規劃許可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中,存在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項目8235個。
“通報”還稱,在兩部委對房地產領域腐敗案件的查處中,涉及多名官員,其中有19名縣處級干部被移送司法機關。
19名縣處級干部落馬
專項治理始于去年4月,檢查內容為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期間領取規劃許可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通報顯示,截至去年12月31日,除西藏外,全國30個省(區、市)共自查房地產項目73139個,其中存在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項目8235個,占自查項目總數的11.26%。
在上述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的項目中,有1988個存在違規現象,占24.14%。同時,各地通過自查自糾共補交土地出讓金等124.06億元,罰款6.51億元,撤銷規劃許可57項。
通報還稱,截至去年底,在處理群眾舉報的案件中,共有69人被移送司法機關,其中縣處級干部19人,地廳級干部3人。
其中,作為本次檢查中典型案件的“主角”,湖北省麻城市原市委書記鄧新生、副市長徐圣賢,浙江省平陽縣原縣長黃安波、副縣長徐定錦,海南省三亞市政府原市長助理曾清泉等官員均已落馬。
通報稱,地方政府擅自批準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隨意減免土地出讓金及配套規費的現象大量存在。同時,對于開發商違規建設的情況,一些政府主管部門失職瀆職,監管不力甚至放棄監管。
地方政府阻力重重
“由于涉及到地方政府的利益,自查工作無法反映出全部問題。”社科院的一位專家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由于來自地方政府的阻力較大,實際問題要比通報內容嚴重得多。
該人士認為,在很多地方,違規變更規劃、修改容積率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可占當地所有地產項目的半數以上。其中不乏名噪一時的“地王”項目。
去年12月,曾以40.6億元拿下當時的 “地王”——“廣渠路15號地”的中化方興集團向北京市規委提出申請,調整該地塊的規劃,將建控高度調高20米。后因各方反對,申請最終未能通過。
但很多地方監管并未如此透明。通報稱,從各地上報的情況看,一些地方還存在著“零問題”、“零案件”的情況。同時,一些明顯與《城鄉規劃法》規定不一致的法規沒有得到及時糾正。
另外,一些地方還存在對案件不予回復或回復時間過長的現象。通報稱,2009年,在兩部專項治理辦公室共向各地發送的51件要求按期回復結果的函中,截至2010年2月12日,已收到回復42件,9件尚未回復。而當前,群眾投訴反映違規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問題的舉報量依然居高不下。
兩部委還表示,今年將繼續對調整容積率指標、改變土地用途的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清理檢查,重點檢查2009年4月1日至12月31日領取規劃許可的房地產項目。
通報還稱,今年將修訂出臺《違反城鄉規劃規定行為處分辦法》等制度規定。今年第二季度,住建部、監察部將抽查的重點放在 “零問題”、“零案件”的地區和群眾投訴舉報較多的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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