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2009-06-20 18:54:15
韓國金融監督院19日表示,為消除外國投資者在國內投資過程的不便,特制定《金融投資業規定施行規則》修正案。根據這一修正案,外國投資者在韓國可以進行的場外交易對象范圍將有所擴大,證券交易相關申報規定也將放寬。
據報道,該修正案將經過意見征集程序等,于今年7月中旬前后開始實行。
按照這一修正案,外國投資者今后將可以與韓國國內金融公司進行場外的衍生產品結算用證券交易。
目前,外國人利用國際證券清算機構ICSD的賬號從事韓國國內債券交易時,必須義務申報債券交易的利潤率和債券交易者的姓名、國籍。這一制度也將隨著修訂案的實施而被取消。
另外,即使外國人在韓國投資時以不同的名稱進行登記,只需提交投資資產的實際擁有證明,也可以向與登記名稱不符的賬號轉移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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